如果提前一个月辞职 到期了 老板还是不让走 说等招到人再走 我能告到劳动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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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逛类
2015-01-24 · TA获得超过23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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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可随时提出解除合同。”
据此,你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提交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后就可以离开,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且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你全部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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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供证据然后去劳动局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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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什么证据呢
东篱cj1976
2015-01-24 · TA获得超过178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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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了吗?给你买五险了吗?什么都没有他就无理由继续要求你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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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签合同  但是辞职满一个月后 不让走可以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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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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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别说对不起
2015-01-24 · 超过11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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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那是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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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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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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