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的6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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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的六种情形有:
1、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影响中标结果的;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
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影响中标结果的;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
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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