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疗法中正面积极性暗示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
催眠疗法中正面积极性暗示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正面而积极的语调、可衡量的语调。
催眠疗法是通过言语暗示或催眠术使病人处于类似睡眠的状态(催眠状态),然后进行暗示或精神分析来治病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可分为直接法(或自然法)和间接法。患者所具有的可暗示性,以及患者的合作态度及接受治疗的积极性是催眠治疗成功的必要条件。
是指用催眠的方法使求治者的意识范围变得极度狭窄,借助暗示性语言,以消除病理心理和躯体障碍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通过催眠方法,将人诱导进入一种特殊的意识状态,将医生的言语或动作整合入患者的思维和情感,从而产生治疗效果。
起源发展:
我国著名催眠治疗家郝滨老师在其着作《催眠与心理压力释放》中,把催眠的发展分为神学时代、流体力学时代和心理生理时代三个时期。
最早施用催眠术作为一种治疗方法的是1775年奥地利的麦斯麦(F.A.messmer),他用磁铁作为催眠工具,用神秘的动物磁气说(Animal magnetism)来解释催眠机理。
直到1841年英国外科医师James Braid对催眠现象作了科学的解释,认为是治疗者的所引起的一种被动的、类睡眠状态,并借用希腊文“hypnos”(即睡眠的意思)一词改为“hypnosis”(催眠),至今一直沿用这一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