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代“举人”是指没有学历的人。
把古代的举人看成是现代大学生的学历,本科学历。
科举从创始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阅历一千二百余年。科举制度是封建时期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方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度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
固然科举制度实施到后来,有十分多的弊端,但是也经过科举制度选拔了不少人才,也让寒门子弟的读书人有了一个进身之阶。所以科举还是发挥了应有的历史作用,这一点我们必需供认,不能由于科举存在的弊端,而承认其在历史上发挥的作用。
以明清为例,科举考试分为童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五级。三年一次。乡试考中称为举人,就有资历赴京参与会试。明清乡试录取举人名额由中央规则下达,各省按人口几分别为数十名到一百数十名不等,全国录取总额为一千人至一千二三百人。
由于考取举人即具备做官资历,乡试能够说是明清科举最重要也最艰巨的一关。举人第一称号为解元。依照这样的录取范围,再分离当时的人口数量,放到如今也就是每年清华或北大的录取人数。
会试:明清每科会试录取进士约二三百人。明清会试正榜以外普通还有副榜。录入副榜的举人虽不算进士,但能够授予学校教官或其他较低级官职,或吸收入国子监为监生,取得国度一定的俸禄。
殿试:明清科举的最高等级考试,殿试一概不黜落,只排定名次。状元、榜眼、探花等前三名列为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
第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一甲的三名进士普通授予翰林院编修等清要之职,其他进士常常还要停止一次官选或朝考,然后分离殿试名次,分别授予官职,优者亦进入翰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