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什么时候成为法定节假日
2008年的4月4日—第一个清明节法定假日。
清明节,又称踏青节、行清节、三月节、祭祖节等,节期在仲春与暮春之交。清明节源自早期人类的祖先信仰与春祭礼俗,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盛大的祭祖大节。清明节兼具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既是自然节气点,也是传统节日,扫墓祭祖与踏青郊游是清明节的两大礼俗主题,这两大传统礼俗主题在中国自古传承,至今不辍。
斗指乙(或太阳黄经达15°)为清明节气,清明节气交节时间一般在公历4月4日至6日之间变动,并不固定在某一天,但以4月5日最常见。清明这一节气,生气旺盛,万物吐故纳新,大地呈现春和景明之象,正是郊外踏青春游与行清墓祭的好时节。清明祭祖节期很长,有清明前10日后8日及清明前后各10日(仲春与暮春之交)两种说法。
清明节放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节假日期间,各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文明有序祭扫,错峰绿色出行,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多地人社部门明确,4月5日(清明节)是法定节假日,单位只要安排加班,就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4月3日、4月4日,如果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