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辱骂学生的法律责任
某市中学处三的小A是个比较调皮的学生.平时上课时喜欢做些小动作或者和别的同学讲闲话.惹的老师屡次批评.
一次在上物理课小A因为和别的同学讲话而使得老师生气,决定下课带他到办公室进行说服教育.因为下课时小A不在教室所以决定过一天来处理
次日,早自习课正好是物理课.小A坐在座位上在认真的看书没做任何事情.但是老师利马冲讲台冲下来抓住小A的衣服到最后面罚站,因为老师在做这一系列动作始终没说明原因,小A也不知道为什么老师这么做,就稍微用有点冲动的语言质问老师为什么这样做?老师当全班同学面说出一系列的侮辱性语言辱骂小A,使得小A自尊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小A就和老师对峙.对峙过程中老师用很大声音吼小A,小A也有点情绪激动,边拍桌子边辱骂了老师.结果老师叫小A去办公室找班主任,结果早自习的物理课也没上.
请问,在以上案列中老师有没有过错?如果有,请指出并明确写出哪部法律哪条哪款.小A有什么过错?
补充:老师在辱骂小A时小A闻到了老师身上有强烈的酒味,但是老师并没有喝醉. 展开
老师辱骂学生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要是老师无缘无故经常打学生(对很多都是),那样可以集体提出上诉!对于极个别的学生有过激行为不能构成犯罪,而且也许说明中带有感情因素!或者说老师对女生(男)有身体上的侵犯=====都可以构成犯罪!
总之来说,多去想想老师的好,老师对你严厉是希望你改正!一般来说在我们小县城里的学生都被老师打过,但谁去怪老师?说到因为骂你而想到告老师的话是谁也不能接受的!
如果小A把老师告了,而且胜诉,那么小A会在所有教育者的眼中都被看成不是个好人,这样更没有好处!所以小A只有改变!如果这个老师实在势力,那么你可以选择换班,因为一个人印象是很难改变的,但是多数老师不会这么做!在当老师之前要受很多心理教育的!要怀着感恩的心去对待老师的责骂!
当然学生也可以认为教师的辱骂侵犯了其名誉权,以此为由起诉,如果法院受理的话,会在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予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