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

哈密勒是某国来中国的留学生,来中国之前已在本国娶有妻子。在中国留学期间,哈密勒认识了某公司女职员中国公民柳某,双方交往频繁且产生了感情,于是提出结婚。因哈密勒已在本国娶有... 哈密勒是某国来中国的留学生,来中国之前已在本国娶有妻子。在中国留学期间,哈密勒认识了某公司女职员中国公民柳某,双方交往频繁且产生了感情,于是提出结婚。因哈密勒已在本国娶有妻子,柳某所在的单位的同事强烈反对柳某同哈密勒结婚,柳某父母也极力反对这件事。柳某却愿意同哈密勒结婚,于是哈密勒即以其本国法律允许一夫多妻且柳某自愿同其结婚为由,向柳某户籍所在市民政局提出与柳某结婚的申请,请求发给双方结婚证。
问题1:分析上述案件中存在哪些法律关系?
问题2:哈密勒的主张是否应该加以支持?
问题3:论公共秩序保留在婚姻法的适用?
问题4:若哈密勒与柳某回到哈密勒所在国家成立婚姻,那么当其返回中国后,中国是否承认其婚姻的效力?
展开
 我来答
匿名用户
2015-01-17
展开全部
我从第二个问题开始回答。我是公安工作的,不是学法律的。
2.哈密了的主张是谁加以支持,法院?政府?
哈密了理论上是无法在中国进行登记结婚的,因为中国的法律还是一夫一妻制,毕竟柳某还是中国人。
问题三看不明白跳过
问题四:需要看哈默勒是哪个国家的人,有些国家,中国人在那个地方结婚,中国大陆是不承认的。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