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要设置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从哪本规范查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规定。
相关条文:
1:GB50016-2014 3.7.6
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如果高层厂房的建筑高度不高于32m,或建筑高度大于32米但每层人数均不足10人或只有10人时,可以采用封闭楼梯间。)
2:GB50016-2014 5.3.5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GB50016-2014 5.5.10
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2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3 楼梯间的前室应分别设置。
4:GB50016-2014 5.5.28
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防烟楼梯间。2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3 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4 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2,且短边不应小于2.4m。
5:GB50016-2014 2014 5.5.1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扩展资料:
适用范围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3、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4、住宅单元的剪刀楼梯间和高层公共建筑的剪刀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5、封闭楼梯间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6、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或3层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14(2018版)的规定,需要设置防烟楼梯间和封闭楼梯间的建筑分别如下:
一、需要设置防烟楼梯间的建筑
1、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
2、对于住宅建筑是建筑高度超过33米;
3、对于地下建筑是地下3层及以下和地下建筑埋深超过10的;
4、对于厂房是建筑高度超过32米并且任一层工作的人数超过10人;
二、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
1、对于工业建筑是甲乙丙类多层的厂房和高层厂房、高层仓库;
2、建筑内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戏场所的;
3、高层建筑的裙房;
4、医疗用途的建筑以及旅馆建筑
5、展览馆、图书馆、商店、会议中心以及与以上功能类似的场所;
6、超过6层的其它公共建筑;
7、住宅的疏散楼梯与电梯井贴临布置时;
8、住宅建筑的高度大于21米小于等于33米时。
以上是建筑设置那种形式楼梯规范的具体规定,对于规范没有规定的可以采用任何形式的楼梯均可,具体的查找应该查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版,所有的规定都可以在里面查找,没有规定的就是不限制。
6.2.1.1 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
6.2.1.2 前室的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
6.2.1.3 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2.2 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2.1 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6.2.2.2 楼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个启。
6.2.2.3 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6.2.3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其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1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6.2.3.2 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6.2.3.3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6.2.4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6.2.5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6.2.5.1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
6.2.5.2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6.2.5.3 居住建筑内的煤气管道不应穿过楼梯间,当必须局部水平穿过楼梯间时,应穿钢套管保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