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税务管理与筹划
企业是否有办法合理合规合法地解决公司增值税高、企业所得税高、进项成本票据的问题?大数据时代公司的任何小举动都将暴露在透明度之下,只有合规纳税和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才是唯一道路。那怎么合规纳税?又如何降低税负?
最重要的肯定是看看自身,是否符合高新、西开、小规模增值税季度免征、小微企业政策等普惠性政策,如果企业可以享受这些政策还应尽力争取。
然后是利用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合理分包业务,把纳税环节高的部分通过政策合理降低。通过地方政府支持出台的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在园区成立有限公司(新公司或者子公司、分公司的形式)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去承接主体公司的大部分税务业务,纳税在园区,享受园区当地的财政局支持税收奖励返还或者享受核定征收。在园区改革升级后,都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只需企业在当地登记纳税,全国各地企业均可享受。
有限公司返税政策如下: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享受地方留存部分的70%-90%,其中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其他部分都是国库强制征收。
比如北京一家设计类企业,在去年一整年需缴纳增值税300万,企业所得税500万,共计纳税800万,在享受园区返税政策后:
增值税:300万*50%*80%=120万
企业所得税:500万*40%*80%=160万
共计节省280万税额,企业当月纳税,次月奖励返还到账。
另一种是由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对缴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实行行业利润率10%、核定后税率0.5%-2.1%、综合税负3.16%以内。比如开票400万只需纳税12万出头即可完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承接业务,主要解决企业缺成本票、企业所得税高、分红税个税高等问题。缴纳上述税款后,剩下的利润全部归投资者所有,提现到私卡自由安排。
不管是哪种政策,业务真实、三流一致是基础,切勿动歪心思钻空子,金税三期下任何的弄虚作假都会无处可藏
2019-12-25 · 百度认证:免费法律咨询,招募城市合伙人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由于公司与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在征税时对公司和股东实行双重征税,即对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股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分得的税后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私营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 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四种组织形式。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由于公司与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在征税时对公司和股东实行双重征税,即对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股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分得的税后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
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征税时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用组织形式进行纳税筹划是每个“准纳税人”在注册登记前必须考虑的,这就要求投资人在确定组织形式前充分调研,搜集经营地的行业信息,估算盈利水平,综合分析所得税税负,依靠纳税筹划赢在起跑线上。
私营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所得税税负比较如表(见附表)。
假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Y元,可以计算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区间:30%Y-9750=20%Y,求得Y=97500元,税负无差别点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7500元,当全年应纳税所得额97500元时,选择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或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税负较轻,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还可以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临界点的计算并未考虑私营公司的股东获得工资薪金、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股东的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可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因此在实际测算时,投资者应预估公司的盈利水平、利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负及企业的经营风险、经营规模、管理模式、投资额等因素,选择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企业组织形式,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
二、查账征税与核定征收方式的筹划 所得税的征收有两种方法: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
对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对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采用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及其他核定征收方式。
以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征收方式而言,对不同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仅规定了比例范围,同一行业最低比例与最高比例差异较大,有利于税务机关操作,但缺乏具体的认定标准,随意性较大,很可能造成同一行业的企业税负不均,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和税负。
如果企业经营多业的,税法规定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可能导致适用较低应税所得率的业务按照较高的应税所得率征税。
此外,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不能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相比之下,查账征收的方式可以享受部分税收优惠待遇,涉税风险较小,便于投资者和税务机关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不少私营企业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只能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甚至一些私营企业为逃避税收,缩小规模,异地经营,以大化小,退回小本经营的个体户状态,放弃查账征收的方式。
私营企业规模小,无法形成产业优势,会计核算不健全,降低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水平,综合权衡,私营企业选择查账征收方式,不仅降低涉税风险,而且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这需要企业依照国家规定设置账簿,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并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三、将部分业务招待费转化为业务宣传费 业务招待费是私营企业必不可少的日常支出,不少私营业主将个人及家庭餐饮、食品、娱乐支出的发票拿到企业报销,这种人为增加企业费用的做法并不可取。
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采用“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设定业务招待费最高扣除限额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防止企业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由于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无论是否合理,都不允许全额扣除,首先,企业应控制并压缩业务招待费支出金额,严格区分业务招待费与其他费用,不要把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董事费等其他开支混入业务招待费,企业参加产品交易会、展览会发生的餐饮费、住宿费,应作为业务宣传费列支。
其次,企业可以将部分业务招待费转化为业务宣传费,增加费用的税前扣除金额。
例如,将某些餐饮招待费改为赠送给客户的礼品,在礼品上印上企业的名称或标志,附带企业的宣传资料,或者邀请客户参加企业举办的产品推介会,要求参会人员签到,并为参会人员提供餐饮和住宿,由此产生的费用作为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四、私营公司的捐赠与个人捐赠结合进行筹划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私营业主热心公益事业。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利润总额只能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才能计算出来,而捐赠是在年度期间发生的,如果企业捐赠前不进行纳税分析,可能使企业因捐赠背负额外的税负,而将私营公司的捐赠与个人捐赠结合起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可获得节税收益。
如某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打算以公司的名义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向西部农村义务教育捐赠400万元,公司2010年利润总额2800万元,该董事长获得红利280万元,预计2011年利润总额3000万元,该董事长可获得红利300万元,按照规定,公司捐赠的扣除限额为360万元(3000×12%),剩余40万元捐赠支出很可能不允许税前扣除,额外增加企业所得税10万元。
如果该董事长以公司名义捐赠360万元,以个人名义从红利所得中捐赠40万元,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设定了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比例,不少私营企业以公司名义捐赠得少,而以投资者个人名义捐赠得多,这是一种理性的做法。
从股东利益出发,企业限定捐赠金额是必要的,作为补充举措,大股东以个人名义追加捐赠,这样既表达了爱心,又减轻了税负,是理性的商业与带有感情色彩捐赠的最好结合。
五、注意划分企业经营支出和投资者个人支出 目前不少私营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要求财务人员报销其个人或家庭消费性支出,将企业资金用于个人或家庭购买汽车、住房也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者以借为名公款私用偷税漏税,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会给企业和投资者造成严重的损失。
如某五金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板,2010年12月以消费性支出名义从公司支出买房款100万元,2011年5月25日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这个问题,税务人员认为该笔支出与公司开展业务无关,应视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0万元,同时调增企业所得税25万元,由于该老板少缴了税款,税务机关责成其补缴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老板对此很不理解。
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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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一;
纳税筹划,不要从发票上乱做文章,若是一个筹划方案中你发现无非就是找票,那么你就要好好琢磨一下这项筹划方案的风险性和可行性了!
须知二;
纳税筹划,一定不是单纯为了减少税款为主要目的,如何不让纳税义务从源头上就出现和发生,才是筹划的根本,因此财务人员还要从业务源头入手筹划才可以。
须知三;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纳税筹划是最基础的筹划方式,当然也最安全无风险,其实每一项纳税筹划的方案制定,就是对当下税收优惠政策的应享尽享!但是一定要正确恰当地利用政策,不要歪曲税收政策,利用优惠政策不要过于激进,应慎用政策。
须知四;
好的纳税筹划一定是建立在业务真实发生的前提之下,财务人员一定要还原业务真实面貌,切记不要背离真实业务,不符合业务真实面貌的节税,其实就是偷税,会计人员必须慎重节税,税务来源于业务,节税靠的是业务流程改变,而不是歪曲业务事实。
须知五;
税务筹划的背后往往没有真实的商业目的,但是要创造商业目的,税务筹划的任务就是要根据预见到税收的变化,来合理安排交易行为的时间。
须知六;
前提是别违法,别带来风险,财务人员切记不要刻意地为了省税而节税,应把防范税务风险放在第一位,也就是说控制企业风险比节税更重要!
须知七;
税务管理的三大核心:该交的税一分不能少这叫风险控制!不该交的税一分不多交这叫税务筹划,要让税务局相信你是对的这就是风险应对!
须知八;
新时期纳税筹划一定要注意三大纪律:服从法律、服从商业模式、服从企业实际!在当前金税三期形势下,“千疮百孔”的企业要提高企业的税商,加强业财税法的融合,学会防范风险,化解危机!
须知九;
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学好专业,专业技术过硬才能考虑周全。纳税筹划不是靠误打误撞,企业永远不要心存侥幸,在大数据时代,企业其实都是在税务局面前裸奔!
须知十;
税务筹划一定要做好最后一公里,否则就是失败的筹划!切记不要顾头不顾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