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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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蒙然然岁月
高粉答主

2018-06-26 · 关注我不会让你失望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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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的规定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三条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castard
2010-03-13 · TA获得超过141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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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法律规定记录的事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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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曾洗头2o
2019-11-18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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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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