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问题,请懂的律师朋友帮忙。
2009年7月我跟一家单位签订了长达10年的合同,当时合同中约定“合同为10年期,如果乙方违反约定,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按每年5万元人民币计算,因个人原因要求离职的,未满1...
2009年7月我跟一家单位签订了长达10年的合同,当时合同中约定“合同为10年期,如果乙方违反约定,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按每年5万元人民币计算,因个人原因要求离职的,未满10年,人事档案和保险不能返还给本人,并在离职时停止缴纳一切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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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作法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当然,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此外,其他约定违约金的条款无效。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所以,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你的档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一种是有竞业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当然,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此外,其他约定违约金的条款无效。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所以,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你的档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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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没有给你提供培训而约定服务期的话,该约定是无效的。你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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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北京的劳动维权人士,IT从业10年,维权从业也是10年,认为:
公司的做法违法了
公司的做法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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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在经历同样的情况 也咨询过一些人 用人单位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只有在单位对你有培训和竞业等问题上才是有效的 你说的违反约定是不是只为履行到期而提出辞职?如果是这样 约定是无效的 并且单位扣押档案也是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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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只规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1是在专业技术培训可订立违约金,二是在离职后保守商业秘密时可订立违约金。除此之外,不能在其他情况下要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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