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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家庭制度 是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由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行为规范所构成的制度。 2.婚 就是团体婚,是指一男子和一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又分为血缘婚制和亚血缘婚制两种。 3.对偶婚 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主夫。其特点,和婚制比,配偶范围缩小,关系相对稳定;和一夫一妻制比,结合仍很脆弱,容易解除。 4.一夫一妻制 也叫个体婚制,是指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制度。 5.婚姻法 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婚姻 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夫妻关系,也叫婚姻关系,或配偶关系。 7.家庭 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8.婚姻家庭关系 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社会性是它的性质,自然性是它的特点。 9.婚姻 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的,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10.结婚 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主要表现在结不结婚,和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己作主,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强制或干涉。 11.离婚 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结婚是以爱情为基础,双方自愿为条件的。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关系无法维持的时候,依法解除这种痛苦的婚姻,是完全必要的。 12.包办婚姻 是指第三者违背婚姻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 13.所谓借婚姻索取财物 是指除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这种婚姻双方基本上是自愿自主的。但是女方(包括女方父母)向男方索取许多财物,以此作为结婚的先决条件。这是滥用了婚姻的权利,是婚姻法所禁止的。 14.一夫一妻制 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又称个体婚制,即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结婚,和历史上的团体婚是对应的。 15.重婚 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已经有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前者叫前婚,后者叫后婚,也叫重婚。重婚是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则构成犯罪。 16.亲属 是指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17.自然血亲 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血缘关系的亲属,如兄弟姐妹、父母子女。 18.拟制血亲 指本来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或无直系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称为法律上拟制血亲。 19.姻亲 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 20.血亲的配偶 指自己的血亲(包括直系和旁系)的配偶。直系血亲的配偶如儿媳、女婿;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兄弟之妻、姐妹之夫、伯母、姑夫、姨夫等。 21. 配偶的血亲 指自己配偶(夫或妻)的血亲。 22.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指自己配偶血亲的配偶。如妻或夫的兄弟之妻、姐妹之夫等。 23.亲属的法律效力 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所具有的权利义务关系。 24.结婚 又称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25.结婚的程序 是法定的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也就是指结婚应该办理的法律手续。 26.婚约 亦称订婚,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婚约双方俗称未婚夫妻。 27.无效婚姻 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28.可撤销婚姻 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29.夫妻共同财产 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30.夫妻特有财产 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31.抚养 是指父母从物质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 32.赡养 是指子女在以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帮助。扶助是指子女在思想上、感情上对父母的尊敬、关心和照顾。 33.收养 是公民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的子女的法律行为。 34.离婚 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个程序,即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 35.许可离婚主义 即允许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婚的主张。一方要求离婚,叫单意离婚;双方离婚,叫协议离婚。 36.禁止离婚主义 即禁止一切离婚的主张。它是一种宗教婚姻制度,产生与教,盛行于中世纪,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37.涉外婚姻 是指发生在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的婚姻。 38.诉讼外调解程序 也叫行政调解程序,是指以外的有关部门依法对一方要求离婚的纠纷进行调解。 39.复婚 指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并到婚姻登记进行复婚登记后,取得结婚证,重新确立夫妻关系的为复婚。 40。家庭职能 就是指家庭在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
20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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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一、爱情的概念
爱情是人际吸引最强烈的形式,是指心理成熟到一定程度的个体对异性个体产生有浪漫色彩的高级情感,其特点是:
(一)爱情是在男人和女人之间产生的,狭义的爱情专指异性恋,将同性恋排除在外。
(二)爱情是在个体心理发展到相对成熟时产生的,幼儿没有这种爱情。
(三)爱情是一种高级情感,不是低级情绪。
(四)爱情有其生理基础,包括性爱因素,不是纯粹的精神之恋。
(五)爱情基本倾向是奉献。衡量一个人对某异性有无爱情、强度如何,通过“是否发自内心,帮助所爱的人做其期待的所有事情”这个指标来衡量。
二、爱情发展的阶段
社会交换论者把求爱者视为理性主义者,他们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更多幸福的人作伴侣;而所有导致爱情的因素均可归结为利益和价值。两者既有物质的、经济的因素,也包括社会的、心理的因素。
据此理论,爱情发展大致经历四个阶段。
(一)取样与评估 互不相识的双方在某一群体中选择愿意交往的对象,所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交往的收益与成本及其相抵消后的赢余。如果收益及赢余超过自己期待值,对方成为追求的目标。
(二)互惠 在此阶段,双方尽可能交换收益,即为对方提供收益,也从对方获益,同时力求降低成本。如一起聊天,互赠礼品,共同讨论有兴趣问题等,但避免进入对方的私密性领域。在交换中,双方互惠,两个人亲密感加强。
(三)承诺 双方认为从对方得到的收益大于从其他异性那里得到的,因此停止与其他异性的交往,双方关系相对固定,开始一对一频繁交往。
(四)制度化 亲密感的加强,双方都觉得离不开对方,又担心对方离开自己,希望能通过契约形式将双方关系制度化,如订婚,办理结婚手续。契约使双方关系具有排他性,彼此忠实。 三、爱情的形式爱情在不同情境以及不同需要的背景下有以下六种常见的形式:
(一)激情式 双方初次见面立即互相吸引,一见钟情。
(二)友谊式 爱情是一种深情厚谊,并非神秘莫测的感情。
(三)游戏式 “有时我不得不回避我的情人们,以免他们互相发现。”
(四)占有式 “如果我怀疑我爱的人跟别人在一起,我的神经就紧张。”
(五)逻辑式 最好与一位和自己背景相似的人相爱。
(六)忘我式 “我宁愿自己吃苦,也不让我爱的人受苦。”
四、爱情三角形
有的学者认为,爱情是由亲密(重视彼此的喜欢、理解与期待)、激情(魅力与性吸引)以及承诺(决策、承诺)三因素组成的三角形。
【婚姻】
一、婚姻的概念
婚姻是男女个人结成夫妻关系的行为,是家庭成立的标志和基础。
婚姻关系的本质在于它的社会性,即按照一定的法律、伦理和习俗规定建立的。夫妻关系是一种特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
婚姻动机不仅是以社会认可的方式满足夫妻双方的性需要,继而生儿育女,繁衍后代,而且包含经济方面的考虑。婚姻的动机有三种,即经济、繁衍和爱情。有的学者认为,上古时代,经济第一,繁衍第二,爱情第三;中古时代,繁衍第一,经济第二,爱情第三;现代社会,爱情第一,繁衍其次,经济第三。现代社会,由于妇女地位发生了变化,个人自由成为社会生活的准则,爱情成为婚姻的主导动机,余次是繁衍和经济。
二、夫妻关系的类型
(一)爱情型
它有两种亚型,一是由美貌与性吸引而结合,但潜伏一种风险,美貌及性魅力会逐渐减退,假如婚姻缺乏其他基础,或不能过渡到以双方人格相似性为基础的爱情,那么可推断这种婚姻往往迟早出现危机;二是人格型夫妻,以人格的相似性或互补性为基础的结合。由于人格具有相对稳定性,不像体型、性魅力那样易变,这种结合一般能使婚姻平稳而幸福。
(二)功利型
此型是以爱情之外的出身、学历、财产、社会关系等条件为基础而结合的。当双方收益与成本基本平衡时,婚姻能持续,双方感到满足。其风险是,如双方收益与成本不平衡,往往出现不满,导致危机;其次,由于夫妻关系的理性色彩浓重,难以获得爱情享受,往往双方关系紧张时,一方寻找婚外情导致关系破裂。
(三)平等合作与分工型
前者夫妻双方平等分担家务;后者是双方根据各自特点分工,料理家政。这两种类型的特点是,双方均进入自己的角色,又对对方有相应期待,彼此都认识双方在家庭中的价值,有较强责任感,家庭生活较为和谐、稳定。
(四)建设性
此型是双方在共同目标下勤勤恳恳生活、工作的夫妻。他们有创家主业、教育子女等共同目标,并围绕这些密切合作。在达到一个目标后又追求新的目标。生活中勤奋肯干,能抑制家庭消费;在共同努力中感爱生活的意义,使婚姻维持与发展。他们可能遇到的问题是,精神生活不够丰富;当达到目标后,一方可能变得满足继而懒散,以致出现裂痕。
(五)惰性型
此型是迅速对婚姻失去热情的夫妻。他们不能发现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愿进行新的尝试,只希望按老样子生活。没有紧张、冲突,也没有乐趣,后者则对婚姻有涣散作用。
(六)失望型
失望型夫妻在新婚时百般努力建立美满的婚姻生活,有很高的期待值。但不久发现,婚姻生活中有种种不满意,“现实不理想,理想不现实”,对方表现也非当初所料,因此感到失望。
(七)一体型
这类型夫妻在较长共同生活中相互体贴、合作,在性格、爱好、习惯上彼此适应,融为一体。双方均把对方看成是“自己”的一部分,相敬如宾,心心相印。此型关系稳定、美满。其不足之处是较为封闭,如一方离去,另一方寂寞难忍。
【离婚】
夫妻心理冲突是彼此心理的不协调、背离或对立,离婚是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心理冲突往往是离婚的原因和前奏,而离婚往往是心理冲突激化的结果。
一、夫妻之间的心理冲突
夫妻心理冲突多由下列因素引发:
(一)需求不满
婚姻是双方为互相满足需要而结成的,婚姻的稳定性取决于需要的满足程度。如果双方均在共同生活中得到需要满足,任何一方都不觉得感情疏离和心理孤寂,其婚姻就是稳第二章社会心理学定的。反之,某些需要得不到满足(社会心理学称之为欲求不满)则会感到心情不舒畅,产生不良情绪,导致争吵和持续的冲突。欲求不满包括:
1.自我价值得不到对方承认,自尊心受损。
2.一方或双方性要求得不到满足。
3.一方或双方正当的感情需要,如温存和体贴得不到满足。
4.家庭经济需求得不到正当满足,如因种种原因支出过多、人不敷出;正当生活没有保障;或一方或双方无经济来源等。
5.在休闲、爱好等方面,双方需要与兴趣差别太大。
(二)价值观念不一致或过于奢侈,
这种不一致常常表现在言语沟通中。如丈夫把社会看成一个竞技场,把人与人关系说成是“弱肉强食”,而妻子信奉天主教,认为应该与人为善,双方在价值观念上的冲突,必然表现为经常的激烈的争吵。
表现为行为方面的价值观念的冲突更具有实质性,其后果是较为严重的。只要一方不放弃自己的某些价值观及相应行为,冲突就会存在。
在人生目的、对幸福、成就看法的价值观念上的分歧和冲突往往是持续的。双方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方是错误的,在生活中碰到相关的问题,往往双方互相指责,行动背道而驰。
(三)远离的“自我” 自我包括自我意识、自我期待、自我取向等。婚姻不仅是双方在法律、经济、生理等方面的合二为一,也是两个“自我”的结合。同理,夫妻心理冲突是由两个“自我”远离而引起的。“自我”的远离表现为:
1.两个“自我”基本利益相异,各趋己利。
2.由于利己的婚姻动机,爱是满足自己需要,而不是为对方作贡献。
3.遇到分歧,各持己见互不相让。
4.对方处于痛苦时,不安慰,不帮助,使婚姻具有的促使双方心理健康功能丧失。
5.双方心理调适过程缓慢,难以进人心理和谐状态。
(四)夫妻的性差异; 夫妻在性欲及其满足方式差异较大,这可能是夫妻冲突的深层次的原因。
男性的性欲往往是难以抑制的性兴奋,有较强的自主性,因而新婚时可能就得到满足;女性的性欲则随性生活的增加、性体验加深而逐渐觉醒、增强,有的甚至到中年才达到较强水平。这样,在婚姻初期丈夫往往有性欲得不到满足的现象。
男性的性欲具有冲动性、“征服”性和求异性的特点,往往在婚后不久对现有的性生活方式感到厌倦,特别在妻子容貌、言谈失去风采后。可此时,正是妻子性欲处于较高水平。许多中年妻子感到性欲不能满足。
在传统的性交关系中,男方处于主动地位。只要他愿意发生性关系就会对妻子积极挑逗,女方即使不喜欢或不愿意此时满足他,最终还是依从了;女方则很难做到这一点,她最多只能有挑逗,但“操作”权还是在男方,如果他不为所动,女方的性欲不能满足。而女方挑逗是否成功,还取决于自身的魅力。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女方只有在性欲水平较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6�1心理咨询师的中年才可能积极进行挑逗,而此时其魅力由于年龄、生育等原因大不如前。因此她往往不能满足。
男方即使到了老年也会被年轻女子的性魅力所吸引,而且选择女性的标准也不大严格,有时只要能消除性欲不满足就可以。当他对现有配偶厌倦后,倾向寻找婚外情。相应地,年轻女性对不同年龄层次男性作出的反应的范围较大,这样使男性婚外情成功可能性提高了。
当然,女方也可能去寻求婚外情,但比男方遇到的困难可能多一些。除了自己因素外,女性倾向于只与自己感情好的男性有性关系,选择机会较小。加之,传统的社会舆论压力对女性相对较大。如对失贞行为往往采用双重标准,对女性较严,对男性则较松,较为宽容。
男女性差异,如果调适较好不会引起夫妻冲突。这需要求助于专业的性医学专家。
二、离婚
(一)离婚的概念离婚是常见的婚姻解体方式。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理、心理、经济、社会等方面不能调适,使婚姻失调,发展到极点,婚姻功能丧失,只能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解体意味着家庭解体,这对家庭和社会往往产生负面影响。离婚对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影响是显见的,严重的。但是,作为一种最普遍的和制度化的婚姻解体形式的离婚,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标志。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妇女解放的标志之一。
(二)离婚的原因
离婚的原因分析是根据对离婚案例的统计分析得出的。有经济因素、社会因素、生理因素、心理因素及其他因素。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以下原因在导致离婚中占的比例较大。
1.结婚年龄较低的容易离异。
2.因未婚先孕而结婚,往往容易离异。
3.短时相识的结婚,由于彼此不够了解,婚后发现双方共同点很少,容易离异。父母离婚提供了离婚的榜样。有婚前性经验的人容易离异,因为其倾向寻求婚外性生活。夫妻角色不平等,不适应的,容易离异。对性生活不满意的,容易离异。
【家庭】
一、家庭的概念
家庭作为一个群体是社会的细胞,即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家庭是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及收养关系构成的。
(一)以婚姻、血缘关系为纽带 以婚姻关系为纽带的人与人之间是姻亲;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与人之间是血亲(收养关系的是准血亲)。传统社会中,血亲重于姻亲,是由于那时注重传宗接代;现代社会注重婚姻质量,姻亲日益显得重要。
(二)家庭是一种初级社会群体,其成员间,面对面交往,直接互动与合作。
(三)与其他社会关系比较,家庭关系最为密切、深刻。它包括性、生育、赡养、生活、事业、经济、政治、伦理道德、教育等多种关系。
二、家庭的结构与功能
(一)家庭结构
1.结构要素
(1)家庭成员的数量。
(2)代际层次
在家庭代际关系中既有连续性又有间断性(由代际不同产生的代沟)。
(3)夫妻数量
夫妻是家庭的核心,家庭中有几对夫妻就有几个核心。核心越多,家庭越不稳固。
2.结构模式
(1)核心家庭 由夫妻和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
(2)主干家庭 由夫妻和一对已婚子女,如父、母、子、媳组合而成。
(3)联合家庭 由夫妻与两对(及以上)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或兄弟姐妹结婚后不分家的家庭。
上述三种类型外的家庭。随着社会发展,核心家庭已成为各国家庭的主要模式。
(二)家庭的功能
1.经济功能
它是家庭功能的经济基础,包括家庭经济活动
2.抚养与赡养功能
具体表现为家庭代际关系中双向义务与责任。抚养是上一代对下一代抚育培养;赡养是下一代对上一代的供养帮助。
3.教育功能
包括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以及家庭成员中的互相教育,其中前者最为重要。
4.感情交流功能
它是家庭精神生活的一部分,是家庭幸福的重要因素。
5.休闲与娱乐功能
随着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休闲与娱乐从单一型向多元型发展,日趋丰富。
(三)影响家庭功能的因素
1.社会与环境因素
社会政治、经济、道德风尚、人文条件以及所在的地域(社会)
2.家庭成员的素质
包括政治素质、法律素质、科学文化素质、道德素质、环境素质、生理与心理素质等。
3.家庭成员间的人际距离
如距离过大则交往沟通有困难,疏远相互关系;如距离过近,接触过于频繁,可能矛盾纠纷多。家庭成员既要有适当频率的接触又要保持一定的人际距离,使关系处于最佳状态,从而更好地发挥家庭功能。
三、家庭生命周期这一概念反映了一个家庭从形成到解体的过程,是美国学者研究人口问题时提出的。家庭生命周期概念只适用于核心家庭。
家庭生命周期概念对于社会心理学及心理咨询学等学科有较大意义。因为婚姻、生育、死亡这些人口过程都发生在家庭中,而且对个体心理健康有明显影响。
应该指出,这一概念的局限性是忽视了诸如离婚、丧偶等因素对家庭的影响。因而它的适用范围不够宽泛,不适用于残缺家庭和无子女家庭。
一、爱情的概念
爱情是人际吸引最强烈的形式,是指心理成熟到一定程度的个体对异性个体产生有浪漫色彩的高级情感,其特点是:
(一)爱情是在男人和女人之间产生的,狭义的爱情专指异性恋,将同性恋排除在外。
(二)爱情是在个体心理发展到相对成熟时产生的,幼儿没有这种爱情。
(三)爱情是一种高级情感,不是低级情绪。
(四)爱情有其生理基础,包括性爱因素,不是纯粹的精神之恋。
(五)爱情基本倾向是奉献。衡量一个人对某异性有无爱情、强度如何,通过“是否发自内心,帮助所爱的人做其期待的所有事情”这个指标来衡量。
二、爱情发展的阶段
社会交换论者把求爱者视为理性主义者,他们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更多幸福的人作伴侣;而所有导致爱情的因素均可归结为利益和价值。两者既有物质的、经济的因素,也包括社会的、心理的因素。
据此理论,爱情发展大致经历四个阶段。
(一)取样与评估 互不相识的双方在某一群体中选择愿意交往的对象,所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交往的收益与成本及其相抵消后的赢余。如果收益及赢余超过自己期待值,对方成为追求的目标。
(二)互惠 在此阶段,双方尽可能交换收益,即为对方提供收益,也从对方获益,同时力求降低成本。如一起聊天,互赠礼品,共同讨论有兴趣问题等,但避免进入对方的私密性领域。在交换中,双方互惠,两个人亲密感加强。
(三)承诺 双方认为从对方得到的收益大于从其他异性那里得到的,因此停止与其他异性的交往,双方关系相对固定,开始一对一频繁交往。
(四)制度化 亲密感的加强,双方都觉得离不开对方,又担心对方离开自己,希望能通过契约形式将双方关系制度化,如订婚,办理结婚手续。契约使双方关系具有排他性,彼此忠实。 三、爱情的形式爱情在不同情境以及不同需要的背景下有以下六种常见的形式:
(一)激情式 双方初次见面立即互相吸引,一见钟情。
(二)友谊式 爱情是一种深情厚谊,并非神秘莫测的感情。
(三)游戏式 “有时我不得不回避我的情人们,以免他们互相发现。”
(四)占有式 “如果我怀疑我爱的人跟别人在一起,我的神经就紧张。”
(五)逻辑式 最好与一位和自己背景相似的人相爱。
(六)忘我式 “我宁愿自己吃苦,也不让我爱的人受苦。”
四、爱情三角形
有的学者认为,爱情是由亲密(重视彼此的喜欢、理解与期待)、激情(魅力与性吸引)以及承诺(决策、承诺)三因素组成的三角形。
【婚姻】
一、婚姻的概念
婚姻是男女个人结成夫妻关系的行为,是家庭成立的标志和基础。
婚姻关系的本质在于它的社会性,即按照一定的法律、伦理和习俗规定建立的。夫妻关系是一种特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
婚姻动机不仅是以社会认可的方式满足夫妻双方的性需要,继而生儿育女,繁衍后代,而且包含经济方面的考虑。婚姻的动机有三种,即经济、繁衍和爱情。有的学者认为,上古时代,经济第一,繁衍第二,爱情第三;中古时代,繁衍第一,经济第二,爱情第三;现代社会,爱情第一,繁衍其次,经济第三。现代社会,由于妇女地位发生了变化,个人自由成为社会生活的准则,爱情成为婚姻的主导动机,余次是繁衍和经济。
二、夫妻关系的类型
(一)爱情型
它有两种亚型,一是由美貌与性吸引而结合,但潜伏一种风险,美貌及性魅力会逐渐减退,假如婚姻缺乏其他基础,或不能过渡到以双方人格相似性为基础的爱情,那么可推断这种婚姻往往迟早出现危机;二是人格型夫妻,以人格的相似性或互补性为基础的结合。由于人格具有相对稳定性,不像体型、性魅力那样易变,这种结合一般能使婚姻平稳而幸福。
(二)功利型
此型是以爱情之外的出身、学历、财产、社会关系等条件为基础而结合的。当双方收益与成本基本平衡时,婚姻能持续,双方感到满足。其风险是,如双方收益与成本不平衡,往往出现不满,导致危机;其次,由于夫妻关系的理性色彩浓重,难以获得爱情享受,往往双方关系紧张时,一方寻找婚外情导致关系破裂。
(三)平等合作与分工型
前者夫妻双方平等分担家务;后者是双方根据各自特点分工,料理家政。这两种类型的特点是,双方均进入自己的角色,又对对方有相应期待,彼此都认识双方在家庭中的价值,有较强责任感,家庭生活较为和谐、稳定。
(四)建设性
此型是双方在共同目标下勤勤恳恳生活、工作的夫妻。他们有创家主业、教育子女等共同目标,并围绕这些密切合作。在达到一个目标后又追求新的目标。生活中勤奋肯干,能抑制家庭消费;在共同努力中感爱生活的意义,使婚姻维持与发展。他们可能遇到的问题是,精神生活不够丰富;当达到目标后,一方可能变得满足继而懒散,以致出现裂痕。
(五)惰性型
此型是迅速对婚姻失去热情的夫妻。他们不能发现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愿进行新的尝试,只希望按老样子生活。没有紧张、冲突,也没有乐趣,后者则对婚姻有涣散作用。
(六)失望型
失望型夫妻在新婚时百般努力建立美满的婚姻生活,有很高的期待值。但不久发现,婚姻生活中有种种不满意,“现实不理想,理想不现实”,对方表现也非当初所料,因此感到失望。
(七)一体型
这类型夫妻在较长共同生活中相互体贴、合作,在性格、爱好、习惯上彼此适应,融为一体。双方均把对方看成是“自己”的一部分,相敬如宾,心心相印。此型关系稳定、美满。其不足之处是较为封闭,如一方离去,另一方寂寞难忍。
【离婚】
夫妻心理冲突是彼此心理的不协调、背离或对立,离婚是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心理冲突往往是离婚的原因和前奏,而离婚往往是心理冲突激化的结果。
一、夫妻之间的心理冲突
夫妻心理冲突多由下列因素引发:
(一)需求不满
婚姻是双方为互相满足需要而结成的,婚姻的稳定性取决于需要的满足程度。如果双方均在共同生活中得到需要满足,任何一方都不觉得感情疏离和心理孤寂,其婚姻就是稳第二章社会心理学定的。反之,某些需要得不到满足(社会心理学称之为欲求不满)则会感到心情不舒畅,产生不良情绪,导致争吵和持续的冲突。欲求不满包括:
1.自我价值得不到对方承认,自尊心受损。
2.一方或双方性要求得不到满足。
3.一方或双方正当的感情需要,如温存和体贴得不到满足。
4.家庭经济需求得不到正当满足,如因种种原因支出过多、人不敷出;正当生活没有保障;或一方或双方无经济来源等。
5.在休闲、爱好等方面,双方需要与兴趣差别太大。
(二)价值观念不一致或过于奢侈,
这种不一致常常表现在言语沟通中。如丈夫把社会看成一个竞技场,把人与人关系说成是“弱肉强食”,而妻子信奉天主教,认为应该与人为善,双方在价值观念上的冲突,必然表现为经常的激烈的争吵。
表现为行为方面的价值观念的冲突更具有实质性,其后果是较为严重的。只要一方不放弃自己的某些价值观及相应行为,冲突就会存在。
在人生目的、对幸福、成就看法的价值观念上的分歧和冲突往往是持续的。双方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方是错误的,在生活中碰到相关的问题,往往双方互相指责,行动背道而驰。
(三)远离的“自我” 自我包括自我意识、自我期待、自我取向等。婚姻不仅是双方在法律、经济、生理等方面的合二为一,也是两个“自我”的结合。同理,夫妻心理冲突是由两个“自我”远离而引起的。“自我”的远离表现为:
1.两个“自我”基本利益相异,各趋己利。
2.由于利己的婚姻动机,爱是满足自己需要,而不是为对方作贡献。
3.遇到分歧,各持己见互不相让。
4.对方处于痛苦时,不安慰,不帮助,使婚姻具有的促使双方心理健康功能丧失。
5.双方心理调适过程缓慢,难以进人心理和谐状态。
(四)夫妻的性差异; 夫妻在性欲及其满足方式差异较大,这可能是夫妻冲突的深层次的原因。
男性的性欲往往是难以抑制的性兴奋,有较强的自主性,因而新婚时可能就得到满足;女性的性欲则随性生活的增加、性体验加深而逐渐觉醒、增强,有的甚至到中年才达到较强水平。这样,在婚姻初期丈夫往往有性欲得不到满足的现象。
男性的性欲具有冲动性、“征服”性和求异性的特点,往往在婚后不久对现有的性生活方式感到厌倦,特别在妻子容貌、言谈失去风采后。可此时,正是妻子性欲处于较高水平。许多中年妻子感到性欲不能满足。
在传统的性交关系中,男方处于主动地位。只要他愿意发生性关系就会对妻子积极挑逗,女方即使不喜欢或不愿意此时满足他,最终还是依从了;女方则很难做到这一点,她最多只能有挑逗,但“操作”权还是在男方,如果他不为所动,女方的性欲不能满足。而女方挑逗是否成功,还取决于自身的魅力。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女方只有在性欲水平较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6�1心理咨询师的中年才可能积极进行挑逗,而此时其魅力由于年龄、生育等原因大不如前。因此她往往不能满足。
男方即使到了老年也会被年轻女子的性魅力所吸引,而且选择女性的标准也不大严格,有时只要能消除性欲不满足就可以。当他对现有配偶厌倦后,倾向寻找婚外情。相应地,年轻女性对不同年龄层次男性作出的反应的范围较大,这样使男性婚外情成功可能性提高了。
当然,女方也可能去寻求婚外情,但比男方遇到的困难可能多一些。除了自己因素外,女性倾向于只与自己感情好的男性有性关系,选择机会较小。加之,传统的社会舆论压力对女性相对较大。如对失贞行为往往采用双重标准,对女性较严,对男性则较松,较为宽容。
男女性差异,如果调适较好不会引起夫妻冲突。这需要求助于专业的性医学专家。
二、离婚
(一)离婚的概念离婚是常见的婚姻解体方式。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理、心理、经济、社会等方面不能调适,使婚姻失调,发展到极点,婚姻功能丧失,只能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婚姻解体意味着家庭解体,这对家庭和社会往往产生负面影响。离婚对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影响是显见的,严重的。但是,作为一种最普遍的和制度化的婚姻解体形式的离婚,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标志。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妇女解放的标志之一。
(二)离婚的原因
离婚的原因分析是根据对离婚案例的统计分析得出的。有经济因素、社会因素、生理因素、心理因素及其他因素。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以下原因在导致离婚中占的比例较大。
1.结婚年龄较低的容易离异。
2.因未婚先孕而结婚,往往容易离异。
3.短时相识的结婚,由于彼此不够了解,婚后发现双方共同点很少,容易离异。父母离婚提供了离婚的榜样。有婚前性经验的人容易离异,因为其倾向寻求婚外性生活。夫妻角色不平等,不适应的,容易离异。对性生活不满意的,容易离异。
【家庭】
一、家庭的概念
家庭作为一个群体是社会的细胞,即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家庭是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及收养关系构成的。
(一)以婚姻、血缘关系为纽带 以婚姻关系为纽带的人与人之间是姻亲;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与人之间是血亲(收养关系的是准血亲)。传统社会中,血亲重于姻亲,是由于那时注重传宗接代;现代社会注重婚姻质量,姻亲日益显得重要。
(二)家庭是一种初级社会群体,其成员间,面对面交往,直接互动与合作。
(三)与其他社会关系比较,家庭关系最为密切、深刻。它包括性、生育、赡养、生活、事业、经济、政治、伦理道德、教育等多种关系。
二、家庭的结构与功能
(一)家庭结构
1.结构要素
(1)家庭成员的数量。
(2)代际层次
在家庭代际关系中既有连续性又有间断性(由代际不同产生的代沟)。
(3)夫妻数量
夫妻是家庭的核心,家庭中有几对夫妻就有几个核心。核心越多,家庭越不稳固。
2.结构模式
(1)核心家庭 由夫妻和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
(2)主干家庭 由夫妻和一对已婚子女,如父、母、子、媳组合而成。
(3)联合家庭 由夫妻与两对(及以上)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或兄弟姐妹结婚后不分家的家庭。
上述三种类型外的家庭。随着社会发展,核心家庭已成为各国家庭的主要模式。
(二)家庭的功能
1.经济功能
它是家庭功能的经济基础,包括家庭经济活动
2.抚养与赡养功能
具体表现为家庭代际关系中双向义务与责任。抚养是上一代对下一代抚育培养;赡养是下一代对上一代的供养帮助。
3.教育功能
包括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以及家庭成员中的互相教育,其中前者最为重要。
4.感情交流功能
它是家庭精神生活的一部分,是家庭幸福的重要因素。
5.休闲与娱乐功能
随着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休闲与娱乐从单一型向多元型发展,日趋丰富。
(三)影响家庭功能的因素
1.社会与环境因素
社会政治、经济、道德风尚、人文条件以及所在的地域(社会)
2.家庭成员的素质
包括政治素质、法律素质、科学文化素质、道德素质、环境素质、生理与心理素质等。
3.家庭成员间的人际距离
如距离过大则交往沟通有困难,疏远相互关系;如距离过近,接触过于频繁,可能矛盾纠纷多。家庭成员既要有适当频率的接触又要保持一定的人际距离,使关系处于最佳状态,从而更好地发挥家庭功能。
三、家庭生命周期这一概念反映了一个家庭从形成到解体的过程,是美国学者研究人口问题时提出的。家庭生命周期概念只适用于核心家庭。
家庭生命周期概念对于社会心理学及心理咨询学等学科有较大意义。因为婚姻、生育、死亡这些人口过程都发生在家庭中,而且对个体心理健康有明显影响。
应该指出,这一概念的局限性是忽视了诸如离婚、丧偶等因素对家庭的影响。因而它的适用范围不够宽泛,不适用于残缺家庭和无子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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