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公司35%的股份是第一大股东可否使用一票否决权?
如果持有34%的公司股权就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 ,所以拥有公司35%的股份完全有这个权利。一般持有限责任公司34%-49%这个区间段的股权持有称之为相对控制权 ,公司法规定, 拥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股权, 就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增资、减资、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解散、变更公司形式这些权利!
我们所说的一票否决权指持有公司股份超过三分之一,也就是高于33.4%, 那么拥有35%的股份已经超过了33.4%的规定,完全有一票否决权。如果拥有公司66.7%以上的股份,就对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而拥有33.4%的表一票否决权,就意味着只要不同意,公司的重大事项就无法通过。
当然有一票否决权并不是能够否决公司的一切决定,一票否决权只能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一票否决,比如像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兼并、收购、解散、清算等等这些事, 但是其他的比如买一些办公用品,公司的一些琐碎杂事都没有这个权利,所以一票否决权也是有限制的。
想要对公司的一切事物都有发言权,那就必须是拥有67%的股份,67%的股份在公司里就相当于 100% 的权力,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 如果只拥有30%的股份, 只能拥有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的权利。在现实中, 持34%至51%之间的股份时, 可以在协议里约定一致行动目标,以及各相关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条款,基本可以实现控制公司的目的。 当然这是说和别的小股东联合起来,就能在公司里拥有更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