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的课程
法理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律科学中,法理学是基石,是最为主要的理论法学,构成了整个法学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方法论。在法学教学体系、课程设置中,法理学是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统领着法学的教学,既构成了法学阶梯的入门课程,又高于部门法学,成为法学的理论集大成学科。
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的原理、原则、精神的科学,是关于法律、法律现象、法律问题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根本的思想,是关于法律的所以然的道理。本课程主要研究、讲授法学、法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当代中国法理学界的理论热点和难点,当代中国的法治实践和制度建设的核心理论问题。本课程以法理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理性分析为形式,以塑造和提高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为目标。教学的着重点在于系统学习法理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法理学的范式,实现视野的更新和融合,实现思维方式的更新和提高,实现理论思维能力和水平的深化,深化理论知识和修养,提高专业水平,形成博厚的知识框架。 1、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观点、方法,深刻地了解法理,认识法律的本质、特征、结构、要素、功能、作用、目的,了解法律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
2、通过比较分析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理解法治作为文明的核心要素、社会最为根本和最为重要的控制方式的意义。
3、通过对古今中外法律文化的初步认识,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进一步认识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通过教学,培养同学真正成为法律人,从而真正拥有良好的专业学识、知识框架和素质,形成专门性、职业性、系统性的法律人思维方式。 1、了解法理学的理论体系,系统学习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理论,提高和深化对法理学的理论和理论框架的认识,从宏观上深刻认识法理,促进对法律的原理、原则、价值、精神的深入研究。
2、坚持科学性原则,从总体性高度把握法理学的完整体系。
3、了解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学术状况,关注理论界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积极参与法理学的研究和讨论。
4、以问题为中心,深化对某些问题的研究,独立思考,独立探索,能够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想法,进行系统的论证;通过以点带面,促进理论的深化和思维能力的提高。
5、 坚持马克思主义,博稽古今,会通中外,扩展视野。
6、关注社会,关注现实,关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和实践,积极探索新领域、新现象、新问题。
7、深入学习部门法学知识,深入其他理论法学、边缘法学学习,与比较法学、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史等学科紧密结合,形成既广泛又深入的知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