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丢失怎么办?
社保卡丢失,可以拿着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书面预约挂失,挂失成功之后可以在服务网点补办新卡。
社保卡服务网点一般都设在街道社保所,办理社保卡挂失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超过期限,服务中心就会自动解除社保卡的挂失状态。
预挂失有三种方式:(1)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
(2)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书面预挂失;
(3)在社保卡服务网点或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自助预挂失。
发现丢失后,可拨打12333服务电话等进行口头挂失,避免被他人冒用,尽快去社保局办理书面挂失。挂失之后如果找到了社保卡,需解挂才能恢复正常使用。若社保卡确认丢失,需及时办理补卡申请,若重新找到社保卡,及时到社保局和合作商业银行网点办理解挂。
丢失社保卡以后补办。
社保卡补办三步走:
第一步:
预挂失。社保卡挂失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为口头挂失,一种为书面挂失。书面挂失: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设在街道社保所)进行书面预挂失。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
口头挂失:持卡人可通过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12333电话挂失等多种渠道办理,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时,持卡人应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电话挂失后,持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副本)原件到卡中心服务网点或代理服务机构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逾期未办理书面挂失的,卡中心将自动解除失卡挂失状态。
第二步:
补新卡。预挂失后可办理正式挂失与补新卡手续(正式挂失后不能撤销)。补卡时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此时,工作人员会开具一张《领卡证明》。如果在补卡期间生病,则可拿着《领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手工流程报销。
第三步:
领新卡。在办理完补新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社会保障卡的首次发放为免费发放。因被盗、丢失、损毁等原因补换社会保障卡的,适当收取工本费。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全省统一标准为20元,由各社会保障卡对应的发卡银行收取。各合作商业银行收费之前须向物价部门报备,在银行网点进行公示,给补换卡人开具相应收费票据。
社保卡丢失该如何补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