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什么
中国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方面表现为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也就是说,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议行合一的政权组织形式,而非三权分立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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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宪制结构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不仅拥有立法权,还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拥有监督权,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由它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
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党和执政党,一方面如中共十八大报告所言,通过“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以“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另一方面通过在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等国家机关设立受各级党委领导的党组、机关党委、选派党员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等多种方式,从政权组织内外实现对国家政权机关的有效领导和顺利执政。
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法院、检察院之间并非一种相互独立、彼此制约的关系,而是一种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的关系。而且,中国文化崇尚言必行、行必果,言行一致,老百姓希望好的政策马上能实行,而不是在那里吵来吵去,议而不决。显然,议行合一的政权组织形式符合中国人民议而决、决而行、行必果的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第六章 中国为何不实行“三权分立”?
政权组织形式也就是政体,即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用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其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权机关。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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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①能够充分发扬民主,便于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体现了国家政权的民主性。
②便于实行“议行合一”,有利于提高国家机关的工作效能。
③既能保证实现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又能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总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优越性就在于,充分体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运用人民代表大会这种政权组织形式行使国家权力,并依照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