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为什么不能转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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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转,因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已经实现全程网络调转,有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的核办操作都是在授权下进行的,其行为与传统的纸质签字盖章方式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学生跨省转学,除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外,可以不再提供其他纸质手续。但各省仍可自行规定。
资料:
(一)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校申请(因户口迁移转学的应出示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家庭户口簿,因居所搬迁的应出示一年内新办的住房证和家庭户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转学的应出示有关证明)。
原校同意转学时,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证明到接收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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