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在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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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波
2023-05-11 · 刑事辩护,劳动纠纷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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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八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 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在 股权转让 交易中,转让方为所得人,即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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