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定金,现在又不想卖房子了怎么办?
签了合同,收了五千块的定金,签合同的时候,备注是没有写上送家具家电的,后来签完合同之后,中介说过去盘点一下送的家具,去盘点的时候,他也把家电给盘上了,我说我没有说送家电啊...
签了合同,收了五千块的定金,签合同的时候,备注是没有写上送家具家电的,后来签完合同之后,中介说过去盘点一下送的家具,去盘点的时候,他也把家电给盘上了,我说我没有说送家电啊,中介说我跟他沟通的时候说有,电话沟通的时候,我说送部份家具。后来无耐之下,我一下没想清楚说送就送吧,我现在后悔死了,签合同的时候没有把说要送的东西写上,我在上面签字了,去我家说要这个要那个家电家具,感觉给中介骗了,越想越难受,请问一下大家,我有什么办法,不把这个房子卖给他了?可以吗?
展开
展开全部
亲~这道题由我来回答,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
回答
这是违约呀,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的,
我建议你不要走到法院
更多10条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收了定金不想卖房了怎么办
1、售房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能顺利进行,签定正式售房合同之前交给的定金也是立约好金,是为了保证签署正式合同交的定金。一般来说是在签定认购书及意向书的时候约定好要交付的定金,是签定正式合同的一种担保,这便是立约好金。
2、如果遇到售房者交了定金但又突然不想买房的情况,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遇到开发商收了定金但是突然又不想卖房的情况,需要补偿双倍定金。如果售房者可以证实开发商不卖房导致的个人损失大于双倍补偿定金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补偿其损失。
收了定金不想卖房了?
卖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1、约定了定金后卖方不要主动违约
根据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如果说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
2、有租约的房屋要先确认优先购买权。
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同,就是过户了。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
3、不要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而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
1、售房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能顺利进行,签定正式售房合同之前交给的定金也是立约好金,是为了保证签署正式合同交的定金。一般来说是在签定认购书及意向书的时候约定好要交付的定金,是签定正式合同的一种担保,这便是立约好金。
2、如果遇到售房者交了定金但又突然不想买房的情况,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遇到开发商收了定金但是突然又不想卖房的情况,需要补偿双倍定金。如果售房者可以证实开发商不卖房导致的个人损失大于双倍补偿定金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补偿其损失。
收了定金不想卖房了?
卖房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1、约定了定金后卖方不要主动违约
根据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如果说买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
2、有租约的房屋要先确认优先购买权。
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同,就是过户了。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
3、不要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楼的目的。而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2015-08-10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关注
展开全部
除非解除合同,但要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