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歌手大赛中的评分要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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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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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是中国很多赛事的一个普遍采用的计分方法。中央电视台举办了12届的青年歌手大奖赛都用此来计算选手的得分,这个规则演变成了青歌会的“法律”。 这样的评分标准依据何在?是否科学?虽经多方查证,竟无确切说法。 据了解,该赛事在第二届首次引用了公证员公证机制,同时引进了电视直播,采取了评委现场亮分方法。后在公证员的建议下,比赛开始采取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来计算选手的得分。这句话后来成为了最初七届的专属主持人刘璐的标志性语言。 在一个什么情况下提出了这样的建议?我们试图联系当时的公证员。 中央电视台的文艺部工作人员不无遗憾地表示: “公证员肯定找不到了,年头太久,导演都换了一批又一批,不过它肯定不是我们的原创,这个方法并不是大赛定的,也不是导演定的,而是台里定的。” 虽是如此,数学专家仍不失时机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是用平均数来表示一个数据的集中趋势,如果数据中出现一两个极端数据,那么平均数对于这组数据所起的代表作用就会削弱,为了消除这种现象,可将少数极端数据去掉,只计算余下的数据的平均数,并把所得的结果作为全部数据的平均数。所以,在评定某些赛事时,常常采用在评分数据中分别去掉一个(或两个)最高分和一个(或两个)最低分,再计算其中平均分的办法,以避免极端数据造成的不良影响。”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哲学的博士鲍学斌同时认为:“《四书·中庸》里面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拿如今的话来说:中庸,就是不要偏激,不要走极端,不要不及,也不要过头;中庸,就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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