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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拿月薪职工一月必须上满260个小时,超出260小时以外的时间才算加班费,我找劳动局投诉后,
公司规定拿月薪职工一月必须上满260个小时,超出260小时以外的时间才算加班费,我找劳动局投诉后,劳动局工作人员在一小时后打电话给我说,公司只是要求我代为管理,并制定上满...
公司规定拿月薪职工一月必须上满260个小时,超出260小时以外的时间才算加班费,我找劳动局投诉后,劳动局工作人员在一小时后打电话给我说,公司只是要求我代为管理,并制定上满多少个小时给于多少报酬而已,不承认我是拿月薪,我认为公司这是在钻劳动法的空子!我担任管理已4年,按照劳动法每天8小时,我每个月不是要亏70到80个小时,请问公司是否有权利实行非月薪却实行月薪制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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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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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每周超过40个小时外的时间就是加班,这个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但公司回复劳动局说,我不是拿月薪的,如果按照不是月薪制就没错了!可是我是拿的月薪,公司不承认,工资条上也是早就做了手脚,是按照普通员工算的日薪制,
追答
这个得看你的劳动合同了,法律上对日薪还是月薪没有强制要求,但是工作时间超过每天8小时以外的时间都算是加班的,这点上劳动局是不该犯错误的。你们公司的答复......我只能说是无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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