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
1个回答
深美林评估
2024-12-26
展开全部
企业必须依法进行资产评估,注册资本不能随意调整。企业在未发生法定资产评估经济行为的情况下,产权未发生直接变动,不能按评估增值增加资本公积直接转增注册资本。
参照规定企业仅在发生法定重估和产权变动情况下才可对评估增值做账,未发生法定资产评估和企业产权变动情况下,资产评估增值不能做账。
深美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公司,一级资质评估机构,14年品牌,专业评估师,资深团队,现场勘查,精准评估,经验丰富,高效服务,收费透明公正,服务周到,出报告快,全国通用,案例众多,承接全国业务!
深美林评估为各类客户进行房屋土地资产价值评估,资产评估,单项资产评估、整体资产评估、拍卖前资产评估、服务于财务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资产清算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等。各类征收并购及土地整备拆迁征收、楼盘销售备案定价、司法鉴证、各类借贷抵押、土地调查评估服务、资产评估、资产课税等提供房地产价值评估、旧改拆迁评估、城市更新咨询、市场信息调研、房地产项目投资咨询、风险评估、拆迁安置方案调研制订、造价咨询、产权登记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策划、建设项目可研报建、相关课题研究、档案整理、物业租金评估等专业服务。
展开全部
房地产购入 土地使用权 就如何记账?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属于存货(相当于工业行业的材料或半成品)性质的资产。 2、取得时就计入成本: (1)借:开发成本。 (2)贷:银行存款(等)。 3、取得后不开发就在成本挂着,什么时候完工,什么时候转入“开发产品”,不必考虑跨年度问题。 4、在此期间的 土地使用税 计入期间费用。 前期工程费: 1、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 2、一般可以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估算。 3、通常规划及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水文地质勘探费可根据所需工作量结合有关收费标准估算。 4、“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 5、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费用、场地平整费和通水、通电、通路的费用等。 6、这些费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参照有关计费标准估算。 土地使用权的类型 综述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 土地出让 两种形式。 [1] 土地使用权分类 1、 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 土地使用权相关书籍 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 土地所有权 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 抵押 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 招标 出让和拍卖出让。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权对于开发商来说是特别重要的,有了使用权这块土地才能归自己所有,因此,对于这些也必须要请专门的人进行做账,这样也方便到时候相关的部门来进行查才可以查得到,所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办事,才算是合法的。
深美林评估
2024-12-26 广告
2024-12-26 广告
新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明确提出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概念,在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时最常用的是基准地价法。为了确切掌握划拨土地的价值构成,首先需要了解基准地价的价值构成。根据国土资源对城市基准地价内涵的统一规定,即各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内...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深美林评估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