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辅导的原则
心理辅导的原则:
1、信任原则
信任原则是心理辅导成功的先决条件,要求心理辅导者和被辅导者相互信任、相互悦纳,有助于心理辅导工作的开展。
2、保密性原则
来访者向心理辅导员谈论的个人情况,指游属于个人隐私。咨询人员随意泄露来访者的私人秘密,不仅应受到舆论的谴责,而且要负法律责任。心理咨询的保密范围,包括为来访者的谈话内容保守秘密,不公开来访者的姓名,拒绝关于被辅导者情况的调查,以及尊重来访者的合理要求等内容。
3、理解性原则
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的眼光评判对错,要帮助被辅导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4、耐心倾听和细致询问的原则
倾听要耐心,尽量不要打断对方的谈话;倾听要专注,及时进行鼓励;不要过早进行判断和评估;在倾听时注意对重要线索的细致询问。
5、重大决定延期的唤者原则
心理咨询期间,由于被辅导者情绪不稳定且动摇,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如退学、转学等重大决定。在咨询结束了之后,被辅导者的情绪得以稳定、心境得以整理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机率和逗薯较小。就此应在咨询开始时予以告知。
6、价值中立原则
心理咨询员不能代替被辅导者作价值选择,对来访者以及与其心理问题相关的矛盾双方的各种个人风格、价值观、信仰,心理咨询员不应予以倾向性的批评,但可就上述问题与来访者进行平等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