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在一起10年,但最近又对另一个男孩产生了好感,该怎么办?
这要看你怎么想。从保守的角度来讲,如果你已经和男友生活了十年,那你最好断开对另外一个男孩儿的感情。这种情况是大概率事件;从激进的角度来讲,但如果你真的特别离不开他,那你是可以与男友分手和那个男孩儿在一起的。
先说说保守的逻辑:你已经和男友生活了十年,那么有两点一定是回避不了的。第一个是感情背叛,因为你和男友之间已经维持了十年的感情。如果你现在和另外一个男孩好了,那么你和男友之间的感情就破裂了。这对你男友将会造成非常大的伤害。再一个就是身体问题,你和男友生活了十年,肯定发生了不少男女之事。如果在这些空间上再加上一个男孩儿,毁掉的将是两个人。不客气地讲,你这样做是给两个男的都戴上了绿帽子,你还是趁早收手,不要让别人情感陷入挣扎了。
再说说激进的逻辑:爱情是很难相遇的。你已经确认新认识这个男孩儿是属于你的唯一。你们之间拥有很多奇妙的故事,可以让上帝都羡慕。你和男友只是父母撮合的伴侣,互相之间只有身体接触却没有足够的情感。或者即便有情感,现在也已经熄灭,无法挽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爱意不能轻易停止,要相信自己的内心,要相信自己和新认识的男孩儿可以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所以不用理会任何的流言蜚语,也不用考虑那么多尊严的问题。心里只想促成一件美妙的事情,给世界添加一些色彩。
所以说,如果你处在这种状态下,可以看看你想要保守一点还是激进一点。社会上对这种事情目前来说还是比较包容的,会比较折磨感情,但是道德上也不好评价。你所需要的就是尽早做出决断,不要一边和男友过着,一边吊着另一个男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