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焚书坑儒”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秦汉之际统治思想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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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之时,中国经历了诸子百家彼此诘难,相互争鸣的盛况空前的学术局面。百家争鸣不止是只有百家,然而影响较大的,只有儒、道、墨、法兵等十家而已。
秦国用法家思想强大起来,及至秦始皇统一六国,更是以严刑峻法治理天下,而轻视儒生。提起秦始皇,便免不了当时的“焚书坑儒”。然而,秦始皇之时的焚书坑儒,却并非针对的是儒生。
秦始皇重法治天下与“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事件,是指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之事。然而,史书记载中,司马迁只是表述为“焚诗书、坑术士”,及至西汉,才坐实了坑儒之名。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初,扶苏曾进言:
“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当时,一批儒生和游士引经据典,批评时政,不利于统治的稳定。为维护君权的绝对权威性,李斯向秦始皇提出的焚毁古书的建议:
1、除《秦纪》、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令下三十日后不交的,处以黥刑并罚苦役四年;
2、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3、有愿习法令者, 以吏为师。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收缴古书,大量的古籍被焚毁,又颁布了《挟书令》,凡是藏有儒家经典的治罪。需要说明的是,所有的书籍,都有留下一份,存于官方的图书馆中。
六国新灭,各地思想不统一,借古讽今,评论朝政,焚书之举,是出于维护统治稳定的需要,在焚书的次年,又发生了所谓的“坑儒”事件。
然而,所谓坑儒,当时坑杀的,却并非是儒生,而是方士。
所谓方士,即古代炼丹、求仙的术士。秦始皇想要求长生不老,方士侯生、卢生和一大批方士迎合秦始皇的想法,为其寻不老药。
找不到不老药按律当斩,长生不老药本就是虚无之物,于是侯生、卢生不仅逃之夭夭,还诽谤秦始皇贪恋权势,重刑少恩。
得知被骗后的秦始皇大怒之下,以妖言惑众的罪名追查两人,并划定四百六十余人坑杀于咸阳。
秦朝之时,天下初定,重法以治天下是时代的需要。
汉初黄老之治
严刑峻法之下民不聊生,经历过秦末汉初的战争动荡,社会经济残破不堪,百废待兴,此时,法家思想已不适应于当时的社会情况,正如陆贾所言:
“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
针对天下百业待兴的局面,汉初的统治者采用了黄老之学,无为而治,给予社会生产充分的恢复时间。
汉高祖刘邦本人,一向轻视学儒之人,常常拿儒士开玩笑,而重视黄老之学。
为刘邦极度重视、为孝惠帝保住帝位的四皓,即都是黄老之学的博士。
孝惠、吕后亦都延用了无为而治的方式进行统治。
文景之时,黄老之学更加昌盛,窦太后更是命令窦氏族人必须只能读黄老之言。
黄老之学,适应了汉初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宽刑减赋之下,人民得到充分的休养生息,至武帝朝,已经积累下大量的财富,国力空前雄厚起来。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武帝之时,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要求,亦或可以说是不能满足汉武帝的要求。
而儒家的春秋大一统思想、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更加适应汉武帝建立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帝国的需求。
先是,有丞相卫绾进言,当下朝廷所选官员学说杂乱,干扰国政,想要对官员进行思想的统一。
此后,一批儒生被举荐为官,御史大夫赵绾褒扬儒学,贬斥道家,劝汉武帝改革,然而招致当时崇尚黄老之言的窦太后不满,被全部罢免。
窦太后死后,儒家势力取得了崛起的机会。
元光元年,武帝召集各地贤良方正文学之士到长安,亲自策问,董仲舒通过三条对策,向汉武帝表述了大一统的儒家思想统治之道,暗合了汉武帝的需求,被汉武帝高度重视。
董仲舒在对策中指出,师异道,人异论,百家之言宗旨各不相同,导致了统治思想的不一致,而儒学的春秋大一统思想,是“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建议:
“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适应着国力强大的武帝朝当时的实际情况,是西汉武帝所看好的封建思想统治政策,儒术确立了自己为封建王朝的统治思想和在此后的文化中的统治地位。
统治思想的转变,需要按照具体的社会现状而改变,西汉统治者认同了秦朝打天下之时所用的法家思想,而否认其治天下之时的做法,改良黄老之学用于治理天下,而武帝之时的儒学,亦早非战国之时的儒学,而是经过后人的不断改良、不断完善、不断适应时代变化的儒学。
秦国用法家思想强大起来,及至秦始皇统一六国,更是以严刑峻法治理天下,而轻视儒生。提起秦始皇,便免不了当时的“焚书坑儒”。然而,秦始皇之时的焚书坑儒,却并非针对的是儒生。
秦始皇重法治天下与“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事件,是指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之事。然而,史书记载中,司马迁只是表述为“焚诗书、坑术士”,及至西汉,才坐实了坑儒之名。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初,扶苏曾进言:
“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
当时,一批儒生和游士引经据典,批评时政,不利于统治的稳定。为维护君权的绝对权威性,李斯向秦始皇提出的焚毁古书的建议:
1、除《秦纪》、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令下三十日后不交的,处以黥刑并罚苦役四年;
2、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3、有愿习法令者, 以吏为师。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收缴古书,大量的古籍被焚毁,又颁布了《挟书令》,凡是藏有儒家经典的治罪。需要说明的是,所有的书籍,都有留下一份,存于官方的图书馆中。
六国新灭,各地思想不统一,借古讽今,评论朝政,焚书之举,是出于维护统治稳定的需要,在焚书的次年,又发生了所谓的“坑儒”事件。
然而,所谓坑儒,当时坑杀的,却并非是儒生,而是方士。
所谓方士,即古代炼丹、求仙的术士。秦始皇想要求长生不老,方士侯生、卢生和一大批方士迎合秦始皇的想法,为其寻不老药。
找不到不老药按律当斩,长生不老药本就是虚无之物,于是侯生、卢生不仅逃之夭夭,还诽谤秦始皇贪恋权势,重刑少恩。
得知被骗后的秦始皇大怒之下,以妖言惑众的罪名追查两人,并划定四百六十余人坑杀于咸阳。
秦朝之时,天下初定,重法以治天下是时代的需要。
汉初黄老之治
严刑峻法之下民不聊生,经历过秦末汉初的战争动荡,社会经济残破不堪,百废待兴,此时,法家思想已不适应于当时的社会情况,正如陆贾所言:
“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
针对天下百业待兴的局面,汉初的统治者采用了黄老之学,无为而治,给予社会生产充分的恢复时间。
汉高祖刘邦本人,一向轻视学儒之人,常常拿儒士开玩笑,而重视黄老之学。
为刘邦极度重视、为孝惠帝保住帝位的四皓,即都是黄老之学的博士。
孝惠、吕后亦都延用了无为而治的方式进行统治。
文景之时,黄老之学更加昌盛,窦太后更是命令窦氏族人必须只能读黄老之言。
黄老之学,适应了汉初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宽刑减赋之下,人民得到充分的休养生息,至武帝朝,已经积累下大量的财富,国力空前雄厚起来。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武帝之时,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要求,亦或可以说是不能满足汉武帝的要求。
而儒家的春秋大一统思想、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更加适应汉武帝建立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帝国的需求。
先是,有丞相卫绾进言,当下朝廷所选官员学说杂乱,干扰国政,想要对官员进行思想的统一。
此后,一批儒生被举荐为官,御史大夫赵绾褒扬儒学,贬斥道家,劝汉武帝改革,然而招致当时崇尚黄老之言的窦太后不满,被全部罢免。
窦太后死后,儒家势力取得了崛起的机会。
元光元年,武帝召集各地贤良方正文学之士到长安,亲自策问,董仲舒通过三条对策,向汉武帝表述了大一统的儒家思想统治之道,暗合了汉武帝的需求,被汉武帝高度重视。
董仲舒在对策中指出,师异道,人异论,百家之言宗旨各不相同,导致了统治思想的不一致,而儒学的春秋大一统思想,是“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建议:
“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适应着国力强大的武帝朝当时的实际情况,是西汉武帝所看好的封建思想统治政策,儒术确立了自己为封建王朝的统治思想和在此后的文化中的统治地位。
统治思想的转变,需要按照具体的社会现状而改变,西汉统治者认同了秦朝打天下之时所用的法家思想,而否认其治天下之时的做法,改良黄老之学用于治理天下,而武帝之时的儒学,亦早非战国之时的儒学,而是经过后人的不断改良、不断完善、不断适应时代变化的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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