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空印案介绍?
空印案,发生在中国明代初期朱元璋严惩地方计吏预持空白官印账册至户部结算钱谷的冤案。此案在当时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因此诛杀数百名官员,连坐被杀的人数以万计。下面是
明初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府、州、县均需派遣计吏至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所有钱谷之数,府与布政使司、布政使司与户部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驳回重造账册,并须加盖原衙门官印。各布政使司计吏因离户部道远,为免往返奔走,便预持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遇有部驳,随时填用。该空白账册盖有骑缝印,不做他用,户部对此从不干预。洪武八年***1375***考校钱谷书册,明太祖得知空印之事后大怒,下令严办。致自户部尚书至各地守令主印者皆处死,佐贰以下杖一百,充军边地。与此案有关者多不免,被杀者达数百人。
大意可以表述为:户部,即帝国最高财政机关,在每年稽核各地例行财政报表时,要求严格,精确到了小数点以后的多少位数字,稍有不合,立即作废重报。于是,各地进京申报报表的财务人员为了少跑冤枉路,就在进京时,携带了盖好本地公章的空白报表,以便与中央机关核对过数字后,或者在遭受到刁难时,就地重填。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当时没有***和特快专递等,最远的省份来回一趟需要几个月时间,且不算时间、精力、花费等等,个中情形,相当苦恼。按理说,用这种报表是造不出有价证券来的,人们也很难靠这里的数字徇私舞弊。因此,此种做法已经普遍应用,为各方所预设接受。谁知,朱元璋偶然知道了这个情形后,认定自己发现了一个官员相互勾结、舞弊欺诈的泼天大案。于是,这位缺少财务知识的皇帝立即发雷霆之怒,下令将全国各地、各级 *** 部门的正印官,即一把手全部处死,副手以下官员打一百棍,充军边疆。
当时,全国有13个布政使司,相当于我们今天的省;141个府,相当于今天的地级市;192个州,相当于今天的小地级市和大县级市;1013个县。这1300多个官员,不论良莠好坏,全部被杀掉。而且,是在有人已经向朱元璋解释清楚了个中缘由的情况下,被杀掉的。
结果,其中有一些深受百姓爱戴的好官也稀里糊涂地 *** 掉了。比如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时任山东济宁知府。此君一件布袍穿了十几年,每日三餐,有两餐以一盘素菜下饭。当地百姓则在他的任期内,号称富足。于是,百姓们不愿意这位知府调离,自发地作歌传唱挽留。歌曰:“使君勿去,我民父母。”结果,这么一个好官好人,此次却被朱元璋不由分说地杀死。
空印案历史评价
郑士利对于空印案的申辩与批评,有以下几点:第一,官方文书要有效,必须盖有完整的印章,而钱粮文书盖的是骑缝印,是不能用来为非作歹的;第二,钱粮之数,必须县、府、省到户部,级级往上相合,只有最后到户部才能知道一个确数,而如果“待策书既成而后用印”,那么就必须返回省府重填,势必要耽误时间,所以“先印而后书”只是权宜之计,不足以怪罪;第三,朝廷此前一直没有明确禁止空印的立法,现在杀空印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第四,官吏们都是经过数十年才得以造就的人才,这么轻易杀掉,是很可惜的。第二条提到“先印而后书”,也就是“空印”,《中外历史年表》说:“元时,官府于文书有先署印,而后书者,谓之‘空印’,洪武建元以来,相沿未改。”
《剑桥中国明代史》解释说,这是因为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发运时的数字肯定跟户部接收时的数字是不符合的,但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吏们并不事先知晓,只有到了户部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所以,官吏们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就地填写实际的钱粮数字。
《剑桥中国明代史》的看法是:“皇帝对任何不忠的表现都是极其敏感的。”诚然如此。朱元璋在求言诏中是这样说的:“迩来钦天监报五星紊度,日月相刑,于是静居日思。古今乾道变化殃咎在乎人君,思之至此,皇皇无措,惟冀臣民许言朕过。於戏,于斯之道,惟忠且仁者能鉴之。若假公济私,□***此处落一字***贤人君子之操,非所望焉。”***《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