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可以停止法院执行吗
法律主观:
法院审理再审案件也有期限吗 有期限的。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其审结时限应取决于所适用的程序,即适用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应在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再审案件审结时限的起算,应从法院作出裁定决定再审并中止原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转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大家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欢迎进入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再审案件中强制措施的决定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 审理期限 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