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与劳动法冲突怎么办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与劳动法相冲突,以哪个为准?比如劳动法规定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日工资的300%发放,但我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一小时3元钱,应该按哪个算?公司是不是违反了劳动...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与劳动法相冲突,以哪个为准?比如劳动法规定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日工资的300%发放,但我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一小时3元钱,应该按哪个算?公司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如果我在合同期未满提出辞职,并与公司撕破了脸皮,我是不是可以让公司在这方面对我进行赔偿?另外,劳动法对加班工资是怎样计算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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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碧曼057
2019-08-20 · TA获得超过722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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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以劳动法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至第九十条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扩展资料:

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形

针对同一事项或适用对象,不同位阶的法规性文件都对其作出规定且是在下位法的规定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时,才能适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适用规则,否则这个规则不能予以适用。

什么情况下下位法与上位法规定的“不一致”或“相抵触”呢?

在《立法法》中,对相同位阶(或者准相同位阶)的法律规范,其使用的法律用语是‘不一致’,对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之间,使用的是‘相抵触’。“不一致”与“相抵触”是什么关系?

“不一致”表示法律规范规定的区别,这种区别有两种:一种是法律法规允许的区别,是法律规范合法性的判断,例如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对法律、法规的变通规定这种变通规定就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能够被司法适用。

其依据《立法法》第81条的规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再如根据授权制定的经济法规,也可以对上位法作出变通规定,并且这种变通规定能被司法机关优先适用,“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可以看出,这种不一致是有国家授权法的许可,也只有在此前提下下位法才能优先适用。

另外一种“不一致”是指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区别,这是法律规范不合法的判断依据,是无效的,不能被司法机关适用。这种“不一致”也就是不同位阶法律规范之间的“相抵触”,这可以从《立法法》第7条、第63条、第64条、第78条、第88条、第90条、第91条规定中看出。

司法实践中适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规则时,它所指的“不一致”强调的是“相抵触”。《立法法》中的“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指的就是“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形”。

因此准确地讲,适用于不同法律位阶的规定不一致时,就是指不同法律位阶法律规范的相抵触、相冲突。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立法法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2020-09-09 广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点击进入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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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李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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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8 · 肩扛道义,追求公正,维护公平,济助弱者。
七台河李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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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属于内控行为;劳动合同是受劳动合同法调解的法律行为,就法律行为的地位合同约定要优于内部规定,当两者不一致时应以合同约定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着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誉告,贵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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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石鼓书院机智的辰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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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规章制度与劳动法相冲突,无效,以法律强制性规定为准。
2、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拖欠应当支付的加班费,劳动者都可以随时单方和公司解除合同,并且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龄,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之前拖欠的加班费,并且可以要求公司加付拖欠金额50%~100%的赔偿金。
4、法律规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至少支付150%工资;休息日加班又不另安排休息的,至少支付200%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至少支付300%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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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utkfMHRUC5
2019-06-28 · TA获得超过3.6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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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并规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原则:一是通过民主程序;二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三是已向劳动者公示。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是依法建立,其内容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本身就是违法的,当然以《劳动法》为准。这样的规章制度,劳动者可以不执行,劳动执法部门还应责令其废止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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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lovelyn
推荐于2016-06-09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cblovel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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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快乐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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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肯定是以劳动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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