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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了男方(73岁),但所有权给男方前提是补偿给女方5万元,约定2011年5月30号以前给清才归男方,否则房屋给女方。但男方期限没到只给了3万元就去世了...
协议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了男方(73岁),但所有权给男方前提是补偿给女方5万元,约定2011年5月30号以前给清才归男方,否则房屋给女方。但男方期限没到只给了3万元就去世了,男方有三个儿女,女方不要5万元能要回房屋所有权吗?
男方儿女是前妻的子女,女方当事人,无儿女,无依靠。 展开
男方儿女是前妻的子女,女方当事人,无儿女,无依靠。 展开
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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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该为附条件的合同,当条件不成立,则合同不生效,也就是说 没有足额补偿给女方5万元,则房屋不能归男方。
但是,如果合同约定必须有双方履行的,那么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终止;
如果没有约定必须有双方履行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可以待其权利义务承受人(继承人)表示是否承受合同,如果男方其子女愿意继受该合同的,可以向你支付5万元,则该房子依然由男方所有作为其遗产。
如果其子女不继承,则该房屋应属于女方所有,但女方需要返还3万元
该为附条件的合同,当条件不成立,则合同不生效,也就是说 没有足额补偿给女方5万元,则房屋不能归男方。
但是,如果合同约定必须有双方履行的,那么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终止;
如果没有约定必须有双方履行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可以待其权利义务承受人(继承人)表示是否承受合同,如果男方其子女愿意继受该合同的,可以向你支付5万元,则该房子依然由男方所有作为其遗产。
如果其子女不继承,则该房屋应属于女方所有,但女方需要返还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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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按照离婚协议执行,女方有权向房产继承人要求剩余的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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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离婚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以及房产证的署名,和归属的约定。
另外,我国房产的所有权,实行登记制度,也就是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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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国房产的所有权,实行登记制度,也就是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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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2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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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和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刘伯华 法律咨询邮箱:498291095@qq.com 主要办理民商案件、公司法律顾问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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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可要求其他子女协助过户,如不允,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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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要回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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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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