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使用积分确认收入问题!请大神帮忙!在线等!满意马上采纳!
会计使用积分确认收入问题!请大神帮忙!在线等!满意马上采纳!题目:2012年度,某商场销售各类商品共取得货款6000万元。同时共授予客户奖励积分60万分,奖励积分的公允价...
会计使用积分确认收入问题!请大神帮忙!在线等!满意马上采纳!题目:2012年度,某商场销售各类商品共取得货款6000万元。同时共授予客户奖励积分60万分,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1元/分,该商场估计2012年度授予的奖励积分将有90%使用。2012年客户实际兑换奖励积分共计45万分。该商场2012年应确认的收入为?
答案解析:商场授予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
=60×1=60(万元)
因销售货物确认的收入
=6000-60=5940(万元)
顾客因使用积分而确认的收入
=45÷(60×90%)×60=50(万元)
所以2012年度应确认的收入总额为=5940+50=5990(万元)
问题:前面那个5940我懂,就是那个顾客因积分确认的收入为什么不直接拿实际兑换的45确认,还要=45÷(60×90%)×60=50这么算? 展开
答案解析:商场授予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
=60×1=60(万元)
因销售货物确认的收入
=6000-60=5940(万元)
顾客因使用积分而确认的收入
=45÷(60×90%)×60=50(万元)
所以2012年度应确认的收入总额为=5940+50=5990(万元)
问题:前面那个5940我懂,就是那个顾客因积分确认的收入为什么不直接拿实际兑换的45确认,还要=45÷(60×90%)×60=50这么算? 展开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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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是我搜索到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当期确认的销售收入
(1)如果题目给出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时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会授予客户奖励积分,这种情况下不能将全部的款项确认为收入,应当在本次商品销售或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公允价值之间来分摊,奖励积分公允价值部分确认为递延收益,在以后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分期摊销确认为收入,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账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收入。
(2)如果题目没有给出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时
此种情况并没有说明每个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是多少,故需要采用相对公允价值比例法。比如销售商品货款总计1500万,每1万元商品可兑换0.5个奖励积分,那么奖励积分公允价值=1500×0.5/(1+0.5)=500。
会计分录为:
(1)销售时(假设现销)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递延收益
2、兑换时
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授予企业应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客户不一定把全部的奖励积分都兑换了,所以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要重新估计有多少积分会被兑换,确认收入的金额应当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积分数额占该资产负债表日估计会被兑换的积分总数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而不是最开始估计的那个数值。
一般采用客户累计使用的奖励积分总数/(总奖励积分×本资产负债表日估计兑换积分比例)计算出截止到该资产负债表日累计的递延收益摊销数(即因奖励积分累计确认的收入),然后再减去以前年度已经摊销的递延收益(即以前年度累计因奖励积分累计确认的收入),便得出递延收益的本期摊销数(即本期因奖励积分确认的收入)。
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最后一年摊销时,应将递延收益总数扣掉已摊销的部分全部确认为当期收入。
1、当期确认的销售收入
(1)如果题目给出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时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会授予客户奖励积分,这种情况下不能将全部的款项确认为收入,应当在本次商品销售或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公允价值之间来分摊,奖励积分公允价值部分确认为递延收益,在以后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分期摊销确认为收入,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账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收入。
(2)如果题目没有给出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时
此种情况并没有说明每个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是多少,故需要采用相对公允价值比例法。比如销售商品货款总计1500万,每1万元商品可兑换0.5个奖励积分,那么奖励积分公允价值=1500×0.5/(1+0.5)=500。
会计分录为:
(1)销售时(假设现销)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递延收益
2、兑换时
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授予企业应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客户不一定把全部的奖励积分都兑换了,所以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都要重新估计有多少积分会被兑换,确认收入的金额应当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积分数额占该资产负债表日估计会被兑换的积分总数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而不是最开始估计的那个数值。
一般采用客户累计使用的奖励积分总数/(总奖励积分×本资产负债表日估计兑换积分比例)计算出截止到该资产负债表日累计的递延收益摊销数(即因奖励积分累计确认的收入),然后再减去以前年度已经摊销的递延收益(即以前年度累计因奖励积分累计确认的收入),便得出递延收益的本期摊销数(即本期因奖励积分确认的收入)。
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最后一年摊销时,应将递延收益总数扣掉已摊销的部分全部确认为当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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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作废的积分也要确认收入
按照以前经验会有10%的人不兑换积分,
所以应该以已兑积分占将会被兑换积分来确认收入
按照以前经验会有10%的人不兑换积分,
所以应该以已兑积分占将会被兑换积分来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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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神
再帮我解决类似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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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预计使用的积分有一半被使用,剩余的10%预计不会使用,因此当期预计未来会被使用积分54万分,本期使用45万分,需要按45万分占54万分的百分比确认收入。将来到期未使用部分会直接作废,如果按45万份占60万分比例确认本期收入,那么在期末将会出现未兑现部分直接全部计入收入,这样与会计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是不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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