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小说中对美食的描述让你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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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中华小当家》了,“这个是....这是高汤焦掉发出的香味,确实这样的话就不用沾酱了,高汤渗入皮之后,适度的焦黄确实让味道更香了啊,不过应该还不止这样,也不能说粉粉的,能让皮的口感这么清爽,应该是还有用山芋吧,每吃一个都有新的口感,感受新的味道,内馅柔润的好像要化掉一样,每嚼一口嘴里就溢满了鲜汁,微麻微辣的风味,轻轻的刺激着舌头,乍看之下,这些煎饺好像没有什么特别,其实里头下了不少让人吃起来回味无穷的功夫,没想到煎饺也能达到如此美味的地步,这是我头一次吃到的滋味...”看得我都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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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是《红楼梦》,在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时,贾母命熙凤用茄鲞喂她。姥姥吃了两口,味道甚佳,便请教说:“告诉我是个什么法子弄的,我也弄着吃去。”凤姐儿笑道:“这也不难。你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刮了,只要净肉,切成碎钉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钉子,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要吃时拿出来,用炒的鸡瓜一拌就是。’刘姥姥听了,摇头吐舌说道:‘我的佛祖!倒得十来只鸡来配他,怪道这个味儿!”看的我直流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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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描写的一日三餐都是:细米白饭,,肥鸡大鸭子,酱萝卜炸儿,炖鸡蛋,炒面筋,油盐炒豆芽儿等,看得我都有一种想吃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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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这是《我的叔叔于勒》里描述的我最有食欲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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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里写大家涮羊肉火锅,“碧绿的葱花,北平最好的卤虾油……那汤仿佛混合了天地动物的精华……”到现在还能背出几句,从此老舍小说里的羊肉火锅成了我衡量所有羊肉火锅的标准。那句“肚子里有油水,生命才有意义”第一次读到就令我惊艳的至理名言值得成为每一个吃货的人生座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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