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也曾行贿:明朝的清流都不干净
海瑞是明朝著名清官,历任知县、州判官、尚书丞、右佥都御史等职。为政清廉,洁身自爱。为人正直刚毅,职位低下时就敢于蔑视权贵,从不谄媚逢迎。一生忠心耿耿,直言敢谏,曾经买好棺材,告别妻子,冒死上疏。海瑞一生清贫,抑制豪强,安抚穷困百姓,打击奸臣污吏,因而深得民众爱戴。但有史料证据说明海瑞也行过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如果说清官海瑞行贿,定会遭到很多人的质疑,但历史的证据是不容质疑的。最为直接的证据是他在淳安知县任上,朝觐之年科派二百四十两银子作为行贿之用,其中九十两给了府衙及布按二司。
另外还有两处间接证据。一是他对迎送过往官差的注重:宁可刻民,不可取怒于上;宁可薄下,不可不厚于过往。百姓口小,有公议不能自致于上;过客口大, 稍有不如意辄颠倒是非,谤言行焉。厚客非出乎己身,取之百姓之身为之也。如何让过往官差满意?海瑞说得比较清楚,花的都是公款(取之百姓之身),除 了吃喝之外,行贿是少不了的。
二是曾感叹:朝觐之年,为京官收租之年。看似说现象,实乃身不由己尔,不行贿不行。这就是明代官场,上司之多,监控之严,到处是掣肘,可一言以蔽之:不行贿就无法做官。像海瑞这样的小地方官,如果想独善其身,根本不可能。
据分析,海瑞最需要行贿的对象主要有四个:
一是府衙和布按二司。海瑞是从教谕走上县级主官(知县)的,府衙和布按二司正是知县的直接上司,也就成了行贿的首要对象。海瑞曾无奈地说:县百事统于府,旧例,小有故必参谒。海瑞只不过省吃俭用送了几十两银子,晚明李乐谈到地方上行贿时说:公等但见郡县官受贿至四五百金遂目为贪官,这眼眶太小了。我在广中,见取珠送要地者,巨细不等,中有如豆之大者,以斗计不以升计,又非一次而止(《见闻杂记》)。按照李乐的说法,海瑞的行贿简直就是小儿科,不值一提。
二是巡按督抚。这些官员,具中央派出性质,因此,对他们的行贿,更是不能少。永乐时,就有人指出这类行贿问题:朝廷每遣一人出差,即是其人养活之计,诛求责取,至无 *** 。州县官吏,答应奉承,惟恐不及。间有廉洁自守,心存爱民,不为承应,及其还也,即加谗毁,以为不肯办事。朝廷不为审察,骤加以罪,无以自 明。是以在外藩司府县之官,闻有钦差官至,望风应接,惟恐或后。上下之间,贿赂公行,略无忌惮,剥下媚上,有同交易,贪污成风,恬不为怪(《明经世文 编》)。就是说,但凡有人出公差,去各地巡视,都被视为发财的机会,吃拿索要,无所不为。如果有地方官拒绝行贿,那么,不是被谗毁,就是不为审察,甚至安个罪名,连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尤其是巡按御史考察地方,他们拥有举劾权,被举者必须有谢荐之金,或百或千,其数不等,而且自称门生。如不行贿,则不举反劾。
三是过往官差。过往官差涉及面广,情况多样,有朝廷命官公差,有官贵子弟经过,还有中官派遣,故旧私访,等等,这些人一个也不能得罪。因此,驿传供给费用以及地方衙门招待费用,成为州县的一大开支。
海瑞在对待过往官差上的小气是出了名的。总督胡宗宪之子过淳安辱驿吏,遭海瑞严惩;都御史鄢懋卿路过淳安,供具甚薄,且抗言邑小不足容车马。时至今日,史界还对其刚直赞誉不绝。但就是海瑞,也承认哄过往官差高兴,是绝对马虎不得的事情。
四是京司。地方官对于京司,主要是在三年朝觐之时需要行贿。实际上,地方官向京司行贿,还是以督抚藩臬为主,州县与京衙打交道不多。但督抚藩臬再对上行贿,则无一不是出自州县,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对下盘剥,用之于上而已。即便是仁宣之世,号称吏治循良,京司已以地方行贿为其收入的重要来源,其后可想而知。于谦是个清官,他在巡抚山西回京时,就以手帕线香等地方特产 *** 金银的行贿,可见其普遍程度。
地方官员行贿京官,尚有常例,更多的 是行贿京衙胥吏。未 *** 文,先请承行吏胥,奉数十金,幸其接受,明日投文,乃免查驳(《明经世文编》)。特别是户部吏员,更是地方官的克星。嘉靖万历 以后,地方赋税全操于户部吏员之手。时户部堂司皆穷于磨对,惟书手为政。若得贿,便挪前推后,指未完作已完。不则,已完亦作未完也。故一时谣言有‘违去朝天子,先来谒书手’之诮(李清《三垣笔记》)。行贿与胥吏政治相结合,使政治益发黑暗,海瑞想做清官,为民办实事,也就越发艰难,不行贿行吗?
如何理解海瑞的行贿行为呢?他绝非同流合污,他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是一种为求改变而采取的妥协策略。圣经里说,只能带你到门口,不能推你进去。说的是需要自己去悟,承认自己尚在门外,去努力争取入门,寻求进一步的灵魂升华。
海瑞肯定没有读过圣经,但他的妥协策略,还是自己思考的结果:第一步是先妥协,求自保,在其位,方能谋其政;第二步才是求改变,只有在其位,谋其政,才能扬正气,惠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