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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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如下: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1、总理:一级;
2、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3、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4、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5、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6、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7、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8、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9、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10、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11、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12、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与聘任岗位相分离的需要,即“评聘分离”,职称的概念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聘任的岗位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简称职务;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则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简称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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