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在旅游开发模式中起主导作用
古镇在旅游开发模式中起主导作用原因如下:
古村古镇一般具有几百上千年的历史,经历了由繁华到衰败的过程,建成初期往往是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由于社会变革日渐沉寂。古村古镇,从广义上说是指“至今保留的古代民居建筑群落的总称”,从狭义上说是指“历史年代久远,遗留至今的,具有科学研究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且需要保护或已经受到保护的古代民居建筑群落”。
遗留的古代民居建筑,历经历史变迁和岁月沧桑,并且至今仍为现代延用和居住;第二,在景观上与现代民居有很大反差,具有传统特色的古民居、古街、古巷、古道、宗祠、寺庙等,是特殊的区域文化景观和历史文化景观;第三,是古代思想、文化、宗法礼制以及族权等思想观念交融下形成的外化表象,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意义。
我国古镇的保护和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这个时期主要以江苏昆山周庄和安徽黟县西递村为主。90年代,在长江三角洲、皖南地区、江西吉安地区开始初步形成古村古镇的保护和开发群。199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二十四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上,将西递、宏村两处古民居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开启了我国古村古镇保护和开发的热潮。
目前,我国的古村古镇群主要分为太湖流域的水乡古镇群、皖南古村落群、川黔渝交界古村镇群、晋中南古村镇群、粤中古村镇群等,类型涵盖了乡土民俗型、传统文化型、革命历史型、民族特色型、商贸交通型等,基本上反映了不同地域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风貌。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寻找失去的家园”成为一种旅游时尚,我国现存古村古镇的巨大价值得以通过市场继续体现,成为了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旅游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