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法家思想对中国有何影响?
一、正面影响
1、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
法家的政治思想,由于切合时代环境的需要,把中国历史推向一个暂新的局面。秦始皇推展中央集权的措施,实得力于韩非、李斯思想的运用;
而后汉代的大一统,虽然沿袭“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是实际上政治上采用的手段是外儒内法,这样才能有效地巩固中央集权。
以至后来的唐代武皇时期、宋代的分封制时期、元代大一统、明清以至近代史,对于维护祖国疆域的领土完整和统一,法家思想都起着主导的作用。
而大一统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2、政策和法律的严明易于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法家重视法治,首先采取的措施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措施是“兴功惧暴”,鼓励人们立战功,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
3、大力提倡法的拘束力和权威性。
强调人民和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把法的公平性、权威性和拘束力综合到一起。《商君书》也认为君主应受到法的制约。
正如资产级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样。法家关于法律与平等的思想作为思想本身,有其超越其时代政治斗争的意义和价值。
二、负面影响
1、强调法律价值的绝对性,忽视德治,不利于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发展。
我们知道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这就决定了法本身的局限性,有其滞后性。
如把它的作用加以无限扩大,就会产生负面作用。比如涉及人们思想、认识、信仰等领域就不能用法律调节。
又如生活中的一些小问题,也不宜采用法律手段,而应用道德来约束。这一纯功利的刻薄寡情主义,曾迅速导致了秦亡。
2、法自君出,实行“独断”,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
法家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中,臣下不得行使。从而建立起一种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我们知道一个没有约束的权力,是可怕的。事实上,历史上众多的朝代都是因为这一因素而最终导致灭亡。独断专行,并不利于皇权的长治久安。
3、“强国弱民”,在根本上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在法家看来,富国与富民,强国与强民是对立的,二者不可兼得。韩非甚至主张应当让人民经常处于饥寒而求食不能的状态,仰仗国家禄赏才能存活,才能保证人民顺从国家的法令。
主张无限的扩大国家权利而缩小人民的利益,这是法家理论的一个危机。如果当人民贫弱到不能生活时,他们就不会再等待国家的食禄,而会起来夺食,到时任何赏罚都将失去作用,国家强盛将不复存在。
三、总结。
总之,法家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国家的富强,为了让国家在当时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不被吞并。以当时的社会条件来看,法家的思想是非常进步的。
但是作为一把“双刃剑”,法家思想对后世政治的影响,既有它强大的积极作用,也有不可小觑的负面影响。
扩展资料:
法家学派来源
法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东汉史学家班固的《汉书》说“法家者流,盖出自理官。”意思是,法家这类人,大概都是从理官发展而来。
春秋时期齐国的管仲、晋国的郭偃、郑国的子产等人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促进封建化过程,成为春秋时期法家学派的思想先驱。在哲学上,他们表述了一些唯物主义的观点。
管仲及其后继者提出“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的观点,即承认自然界有其客观的规律,反对天人感应的观念。
战国时期法家先贤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乐毅、剧辛相继在各国变法,废除贵族世袭特权,可以使平民通过开垦荒地、获得军功等渠道成为新的土地所有者。
让国人平民有了做官的机会,瓦解了周朝的等级制度。从根本上动摇了靠血缘纽带维系的贵族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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