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权利有哪三个方面
2016-01-17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有参加国家管理、参
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
由.它包括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的言论、出版、集
会、结社、示威和游行的自由.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选举与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
的代表或者某些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它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1)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3)公民对被选举的代表享有监督和罢免的权利.
2.我国宪法规定,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所有的年满18周
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民族、种
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
居住期限的限制.
(二)言论自由
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口头、书面、著作及电影
、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等手段发表自己意见和观点自由权利.
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狭义的言论自由是公民在公共场所发表意见或者讨论问题的权利
;
2)广义的言论自由则既包括在公共场所发表意见和讨论问题的权利
,还包括出版自由、学术自由和新闻自由等权利.
2.言论自由作为近现代宪法上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是资产阶级干革
命的产物.1776年美国弗吉尼亚州宪法最早规定了保障人民的言
论自由,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宣布“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
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
版的自由”.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也同样重视言论自由,我国建
国以来的历部宪法都将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写入宪法之
中.
3.言论自由人作为公民的法律权利,其核心是指国家的任何立法与
行政活动都不得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
的,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保护个人不受诽谤或者对权利的其他分割;
2)维护社会道德水准的需要;
3)当国内发生暴力或者骚乱行为时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
4)当外敌入侵时为捍卫国家安全的需要;
※我国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权利和
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
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具体表现为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
1)不得用言论进行反革命宣传、反革命煽动;
2)不得用言论进行诬告、陷害其他公民的活动;
3)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
4.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范围、限制方式,许多国家都制定有专门的
法律加以调整,如新闻法、出版法、诽谤法、广播法等.宪法学
将各国不同的法律限制方式分为预防制和追惩制两种:
1)预防制是事前限制,即所有的演说、出版等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
行为在表达以前要受一定的国家机关的干预和审查,前者只有通
过后者的审查才能实现其表达言论的意愿.
2)追惩制是事后限制,即所有的言论与出版不受事前的审查,都事
先被假定为可以行使,只有在表达言论后构成违法的才依法定程
序予以制裁的制度.英国、美国等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实行这
种制度.
(三)出版自由
1.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扩展,是广义的言论自由.它指的是公民
有权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出版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
思想的权利.
2.在英美等国家,出版自由的观念根深蒂固.英国在1695年的时候
就取消了出版领取许可执照的制度;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
:“国会不得制定法律来剥夺出版自由.”我国的历部宪法都专
门规定了公民出版自由的权利.
3.但是,出版自由并非毫无限制,对于出版自由的限制方式主要有
追惩制、登记制和审批制.英美等国实行追惩制,我国则实行登
记制和审批制:
1)前者不受任何的事先审查,只在出版后构成违法才予以追究法律
责任;
2)后者在出版前要接受新闻审查,经批准并登记后才能出版的制度
.
3)从禁止出版的范围看,有伤风化的出版物为各国所普遍禁止.
(四)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1.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各国宪法大多赋予公民以
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经济、社
会、文化权利公约》规定:“和平集会的权利应被承认.对此项
权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限制,除去按照法律以及在民主社会中为维
护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护公共卫生或者道德或
者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的需要而加以限制.”
2.我国的历部宪法都明确规定了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1989年10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对我
国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自由作了全面规定:
1)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2)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
活动;
3)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
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思的活动.
※ 集会、游行、示威具有如下特点:
1)它是由公民自发举行的,而非由国家机关组织进行;
2)它是在露天公共场所公开举行的,而非在室内秘密进行;
3)它的目的是表达某种意愿,而非为了娱乐.
3.由于集会、游行、示威是一种较为激烈地表达意志的方式,在客
观上往往会给社会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因而,世界各国法律对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权利的行使都给予一定的限制,其方式有
三种:
1)申报制,即仅须在集会、游行、示威前向有关机关报告,无须经
过相关机关批准的制度;
2)批准制,即集会、游行、示威须取得有关机关许可方能举行的制
度;
3)追惩制,即在集会、游行、示威前不受任何机关的干涉,也无须
向任何机关报告,只有在集会、游行、示威中有违法行为时才依
法予以惩罚的制度.
※上述各种限制方式中,批准制限制最为严格;追惩制限制最为宽松
;申报制处于两者之间--它既不会不当限制公民集会、游行、示
威权利的行使,同时又使相应的维护公共秩序的国家机关可以有所
防范,能平衡秩序和自由的矛盾,所以是一种较合理的限制方式.
4.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公民在行
使这些自由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1)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
利;
3)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路线等都要按事先批准的内容
进行.
※从以上可以看出我国采取的限制方式是批准制.
(五)结社自由
1.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照法律规定的手续组织某
种社会团体的自由.
2.结社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不以
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又可分为政治性结社和非政治性结社.以营利
为目的的结社如组建公司,政治性结社如组织政党,非政治性结
社如组建慈善机构.
3.在国外,结社自由包括组建政党自由,在我国一般不包括此项内
容,因为我国由共产党一党领导,其他八个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
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故不允许组建其他政党.
4.1989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社
会团体依照其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
法干涉.对社团的成立登记、监督管理等基本问题做出了具体规
定,为公民行使结社自由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
②我们应该选举那些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健康条件和议政能力比较好的公民当人大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权力。因此,我们必须十分珍惜,认真对待,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
①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让人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②自由和法律的关系:我国公民享有合法的政治自由必须在我国法律范围内进行。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法律和自由统一的,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
3.监督权.
①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
②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2016-01-17 · 找律师就上赢了网
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主要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监督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
②我们应该选举那些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健康条件和议政能力比较好的公民当人大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权力。因此,我们必须十分珍惜,认真对待,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
①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让人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②自由和法律的关系:我国公民享有合法的政治自由必须在我国法律范围内进行。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法律和自由统一的,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
监督权:
①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
②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公民政治权利的三个方面分别: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
②我们应该选举那些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健康条件和议政能力比较好的公民当人大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权力。因此,我们必须十分珍惜,认真对待,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
①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让人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②自由和法律的关系:我国公民享有合法的政治自由必须在我国法律范围内进行。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法律和自由统一的,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
3、监督权。
①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
②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