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省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监管全省出版活动,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进行指导、监管。
(四)负责对全省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全省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出版物鉴定工作,负责对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的组织、指导,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对全省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或审批及监管。
(七)全省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八)出全省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九)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负责省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全省印刷业的监管。
(十一)负责全省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十二)组织开展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四)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