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公司控制权市场的运作条件
公司控制权市场,作为一种治理机制,有其特定的存在条件,没有这些条件,公司控制权市场就无法运转。具体来讲,其条件主要有: 股票具有高度流动性是公司控制权市场存在的基础性条件。股票的流动性指股票在股票市场上不断的买进与卖出。股票的流动性具有一项基本功能,即避险保值功能,这是股票高度分散化到个人手中,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情况下,私人股东维护自身所有者利益的基本方式。股票具有高度流动性意味着股东可以随意进出股市,及时买进、卖出股票,由于股票容易换手,就可把股票交易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散给更多个人,每个人的风险、损失也就变小了。在股票具有高度流动性的情况下,公司控制权市场运作通常很活跃,因为当公司经营绩效不佳时,持有公司股票的大量私人股东为避风险而采取的首要措施是卖出股票,随着股票大量被抛售,公司股价亦相应下降,而股价下跌必然将该公司置于可能被收购的目标公司的位置。在这里,个人股东的风险分散了,个人产权得到了保护,而公司经理阶层的职业风险却加大了,一旦公司被别的公司接管,现任经理的职务就可能被解除,接管后的公司将会在新的经理管理下运作。如果绝大多数股东都以长期投资和获取稳定收益为目的,而不是遇股价变动就抛售,那么股票的流动性就会大大减弱,资本控制权市场也就无从谈起。
上述三个要素条件是公司控制权市场存在的前提,缺一不可。这些条件的存在使公司控制权市场得以发挥作用并成为除董事会治理机制外的又一个治理机制。美国大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正如前面分析的那样,是—‘个经理主导型的体制,股东己难以通过董事会直接影响经理的决策活动。同时,美国大公司的股权结构长期以来(80年代初以前)基本上是以私人股东分散持股为特征的,股票筹资是大公司主要的筹资方式,股票市场上股票周转车很高,股票的流动性极强,这些因素为资本控制权市场的存在提供了条件。事实上,在美国大公司的外部,存在着——个强有力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它与美国大公司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运行系统,就像日本的主银行与大公司构成一个完整系统一样。公司控制权市场在本质上是一种治理机制,但其运行方式与日本主银行制完全不同,相应地其运作效果亦完全不同,若作出一个基本判断的话,那可以说,美国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是一个短视的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