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是如何强化中央集权的?
(一)废封国,行州制。景帝平定七国叛乱以后,武帝又行了推恩法,把一些大国再分成为许多小国又把郡国划为13部(州),部设刺史,巡行监察豪强和郡守,以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二)官营盐铁。冶铁、煮盐和铸钱为三大利。武帝以前都许民营,如东郭咸阳为大盐商,孔仅为大铁商。公元前19年,武帝任桑弘羊、东郭咸阳、孔仅三大商人为理财官,向商贾夺取盐铁业。全国设铁官44处(一说50处),盐官32处(一说36处)。从此,盐铁官营成为定制,朝廷收入大量增加,这有利于巩固国家统一。
(三)朝廷铸钱。武帝确定铜钱用五铢钱(一铢约重今二分)。公元前113年,又废各种铜钱,专铸五铢钱通行全国。至西汉末共铸五铢钱280亿枚。这种钱轻重适宜,自汉至隋,基本上行而不废。
(四)尊儒术,立官学。武帝用策问方法,废免公开讲黄老刑名之人,接受董仲舒、公孙弘等人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学。在京师立太学,以五经博士为教官,有正式学生50人,称博士弟子。
(五)加重征收商人、高利贷者的财产税。武帝元狩四年(前119),下令加重征收商人、高利贷者的财产税。如对普通手工业的资财,每4000文收120文,叫一算,而对商人则每2000文收一算。责令商人自报财产,陈报不实者罚成边二年,财物没收。这既增加了国家的收入,又摧毁了地方势力在经济上对皇朝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