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人员就地隔离14天后,返回本省还需要再隔离吗?
不同的情况具体有不同的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介绍,关于入境人员的隔离问题,按照目前规定, “非四类人员”是由第一入境点的所在省份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等隔离期满之后,及时返回居住地,是不需要再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而在隔离期间主动接受了实验室检测,符合转为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回到居住地之后,还是要按照规定,要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之后才能解除隔离。
扩展资料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要求,结合临床实际,为科学、规范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调整如下:
一、对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均需集中医学观察14天。满14天且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并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第2周和第4周,需到定点医院随访复诊,及时了解健康状况。
二、出现发热的师生员工,经过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诊疗为门诊观察的普通发热 (如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胃肠炎等),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经门诊治疗,若临床症状消失,体温恢复正常三天以上,血常规、胸部DR检查结果正常,可以解除集中医学观察。
三、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与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仍按隔离观察14天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文明网-关于调整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