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以“我”作为文章叙述的第一人称呢?
总结有以下好处:
1.容易拉近与读者距离,使读者进入“我”这个角色。
2.便于抒发情感,进行详细心理描。
3.使文章更具真实性,故事性(曲折性或波折性),更生动形象,使读者能更具体地体会作者心情。
4.通过对“我”的详细描写,来唤醒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
5.使故事情节叙述杂而不乱,情感更加动人。
在记叙、抒情一类文章中,叙述人以作品中人物的身份出现,以“我”自称的即第一人称。第一人称,是一种直接表达的方式,不论作者是否真的是作品中的人物,所叙述的都像是作者亲身的经历或者是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事情。
词语:
文中的“我”可以是作者本人,或作品中的虚构人物;也可以是主要人物或次要人物。
"我"必须和作品中其他人物发生种种关系,并对人物\事件等起说明和见证作用。这种叙述方式常给人以亲切真实之感,但笔触所至,只能限制在"我"所经历或耳闻目见的范围之内。
从作者方面来说,它更便于直接表达作者自己的思想感情。如《我的老师》记的是真人真事,通过第一人称的手法,很自然地流露出作者对蔡芸芝先生“慈爱”“公平”之心的敬仰。
《故乡》是小说,文中的迅哥(“我”)有作者的影子,文章通过第一人称手法,通过“我”的所见所闻,深刻反映了旧中国农村的衰败和萧条,表达了自己对新生活的渴望。
由于采用第一人称,给人的感觉是真实、亲切的,因而也为作者直接表达(或宣泄或流露)感情提供了方便。但它也有局限性,即所写的内容不能超过“我”耳闻目睹的范围,所以不便于广阔地反映现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