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交通运输局的内设机构
1、行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局机关办公楼203房间 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日常事务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机要、文秘、档案、信访、对外联络与接待、目标管理、后勤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 办公地址:局机关办公楼408房间
负责局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系统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局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中层和系统内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基层领导班子的选拔、调配和任用工作;指导系统内群团工作;负责系统内党员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中心组学习;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系统离休干部和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系统内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和计划生育工作。 办公地址:局机关办公楼401房间
负责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负责交通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督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队伍队容队貌、行风建设的检查和违纪行为的处理及督查。
4、财务审计科
办公地址:局机关办公楼201房间
职责:负责编制系统内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道路维护费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筹措工作;负责道路养护费用的转拨、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缴、管理及机关行政财务工作;负责交通事业财务计划和工程预算、行政执法经费的编制、标的、决算审核和固定资产监督;负责全系统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各种财务决算的审定、汇总编报工作;负责控购商品审批管理及系统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系统内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划的考核与复查和会计人员的培训及教育工作。
5、人事劳动科
办公地址:局机关办公楼210房间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因公出国考察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基层单位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政工人员、工人技术等级的评聘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统筹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劳动工资工作。
6、运输科(治超办)
办公地址:局机关办公楼209房间
职责:监督、指导全市(含县、区)公路运输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市的客运市场、货运市场和制订作业服务规范;贯彻落实交通行业的特许经营和市场准入制度;负责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核;负责交通系统运输管理窗口单位的服务承诺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治超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场站建设监督、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7、计划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办公地址:局机关办公楼402房间
职责:研究制订全市交通行业发展的政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新建、改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论证与竣工验收;负责道路建设的审批;负责制订交通作业标准并贯彻实施;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工作;负责对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相关专业队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负责对各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8、公路科
办公地址:局机关办公楼501房间
职责:负责全市农村公路、桥梁、涵洞等交通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农村公路养护标准;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甲方工作;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管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及交接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的管理,指导督促农村公路建设的监测与养护维修。
9、科教安全科
办公地址:局机关办公楼502房间
负责交通领域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开发应用,负责运输管理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局系统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及从业资格证的办理;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制,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10、行政审批科
办公地址:局机关办公楼602房间
职责:负责组织拟定全市交通运输方面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报批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指导、协调区各县交通局和局属单位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研究制订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交通执法课题的调研,研究制定交通行业行政执法措施、业务管理规定和执法文书规划;负责交通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处罚案件的审批管理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中产生的纠纷的调解和处理;负责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督查证等有关证件和执法队伍装备的核发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