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一夫一妻制,民国的姨太太们结局如何?
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姨太太们基本就是散伙了。
中国有着非常悠久的一夫多妻传统,古代女人没什么权力,只是被当作男人的附属品,这种现象到了民国时期依然存在,虽然民国时期也喊过一夫一妻的口号,但是民国时期那些有权的、有名的还是有很多是妻妾成群。
特别是那些军阀们利用自己手中的枪杆子大肆搜罗美女,顽固地坚持“妻妾制度”,比如“三不知”将军张宗昌就有妻妾24房。
张宗昌是奉系军阀头目,他的绰号很多,他的“三不知”就是“兵不知有多少,钱不知有多少,姨太太不知有多少。”
张宗昌一生有24房老婆,张宗昌这人稀里糊涂,有时候这些姨太太姓啥都忘了,就以编号或者哪里人为称呼,如住在奉天的为“24号姨太太”,还有的如“苏州夫人”“杭州夫人”,他还有一些外籍小老婆,有白俄的、朝鲜的、日本的。张宗昌曾经写了一首歪诗:“要问女人有几何,俺也不知有几个。昨天一孩喊俺爹,不知他娘是哪个?”
建国后,1950年的《婚姻法》正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度,原则上妻妾成群是违法的,很多人只能遣散那些姨太太们,只留下一个老婆。
但是实际情况并不是姨太太们都愿意离开,旧时代的女性,大多数没有工作,没有自立能力,如果直接脱离了家庭,几乎就等于无法生存,为了考虑全局,在1953年颁布的婚姻解释规定:在解放之前已经形成的一夫多妻,如果妻子在《婚姻法》颁布之后,未提出离婚的,他们的婚姻关系应予以维系!
当时是女性拥有了婚姻自主权,想离婚独立生活的,可以办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可以继续维持原状态一起生活。
不过能够娶小妾的,都是些资本家、地主、官僚的有钱人,这些人基本都是打压对象,在丧失地位并没收财产后,那些年轻的姨太太自然就会提出离婚,趁着年轻赶紧找人嫁了。
在建国后一次次运动中,一夫多妻的家庭受到压迫,那些姨太太基本上是走的走散的散,最后被要求离大离小只能留一个,往往都是选择留小的一起过,也有的是和大的离了,以别的名义在一起生活。
在文革时期,中国大陆的一夫多妻制就彻底地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