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被问恋爱情况,应该如实回答吗?
最近,在雇主的招聘中,总有这样的情况:有些雇主完全忽视了劳动法规的规定,依靠招聘的强大立场,我迫不及待地知道求职者的所有隐私,这样我就不会“选择错误的人”。
通过律师分析了这种情况,无论恋爱与公司的业务无关。在法律方面,爱情经验是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了自然人有隐私。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可能违反他们在间谍,入侵,泄露,披露中的他人的隐私。律师表示,招聘方法是填补个人爱情经验的典型间谍隐私。这一要求已构成侵权,候选人应根据民法典第1033条的规定批准,以侵犯他人的隐私。这件事也引起了广泛的网络热讨论。这些齐齐的招聘要求在求职的过程中罕见,有些人有求职者的个人隐私,有些是涉嫌招聘歧视。
招聘公司强烈要求,仿佛他是企业招聘人员面前的透明人物。我本身正在努力,我从未询问别人问别人的隐私。所以,她决定放弃这个机会,并认为公司过于不舒服,即使我进入这家公司,我将来可能不会尊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8条,雇主是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自由主义和劳动合同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该说明,在求职过程中,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信息不拒绝。
我们了解这些公司招聘人员的心态,希望用挑选更具成本效益的人才。但这种方法不仅是非常不专业的公司招聘工作,也很容易引起候选人的解雇,但没有良好的作用。
因此,当我们作为候选人来接受招聘时,我们必须立即指出这个问题的不合理性,而且还直接拒绝回答相关问题。当你找到一个很好的工作时,你必须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