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输液器时的要求
急性轻型卒中是常见且不稳定的一种急症,经常复发或进展成致残性卒中。下面是我为你带来的静脉输液器时的要求,一起来看一看吧。
静脉输液器时的要求
临床上广泛使用的一次性输液器一般由聚氯乙烯(PVC)材料制成。非 PVC 材质包括:PE(超低密度聚乙烯)、TPE(聚烯烃弹性体)、TPU(聚氨酯)。
紫杉醇注射液
药品说明书:紫杉醇溶液不应接触聚氯乙烯塑料(PVC)装置、导管或器械。PVC 输液袋或输液器能释放 DEHP,为了尽可能使患者少接触增塑剂 DEHP,稀释的紫杉醇溶液应贮藏在玻璃瓶、聚丙烯瓶或(聚丙烯、聚烯烃类)塑料袋,应当采用不含 PVC 的输液器,如衬有聚乙烯的输液器给药。
注意:用一次性非聚氯乙烯材料的输液瓶和输液管,并通过所连接的过滤器过滤后,静脉滴注 3 小时。过滤器的微孔膜应小于 0.22 微米。
提醒:紫杉醇配有专门的输液器。紫杉醇是使用聚氧乙烯蓖麻油作增溶剂的,可以使 PVC 中的 DEHP 析出。
目前已有蛋白结合型紫杉醇、脂质体紫杉醇上市,可以不用专用输液器,但价格较昂贵,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静脉输液的治疗
一、表浅细小静脉
女病人和儿童的静脉都比较细小,穿刺时较为困难,碰到这种情况可选择适当斜面小的针头,而且做好穿刺前的准备工作,可用热敷方法使血管充盈、扩张,以利穿刺。
二、成人头部骨缝静脉
在四肢无静脉穿刺时,可选用头部静脉,成人头部静脉十分不明显,可按解剖位置,摸准骨缝将头皮针缓慢顺着骨缝中央刺入静脉往往成功,但临床少用。
三、小儿头部静脉
小儿头部静脉较细,加之小儿不配合,往往不易成功,这就要求我们熟悉静脉穿刺的常用部位,做好注射前准备,选择较直与分叉少的静脉,呈向心方向穿刺,操作时细致轻柔,针斜面向上,针的角度几乎与头皮平行,缓慢将针头直达管腔。
会引起静脉输液的情况
1、药物严重外渗未及时处理。静脉输液,在见有回血时,才能放松止血带和调节器,开始输液。在头皮内静脉输液时,注射如误注入动脉,则回血呈冲击波,推注药液阻力较大,且局部迅速可见呈权枝分布状苍白,有的病儿出现痛苦状或尖叫。输液过程中应加强巡视,耐心听取病人的主诉,严密观察注射部位有无肿胀,针头有无脱出、阻塞或移位,输淮管有无扭曲受压,输液速度是否适宜以及进处理,引发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2、输液过快。注意控制输液速度。根据病人的年龄、病情、药物的性质调节滴速:一般成人40—60滴/分,儿童20—40滴/分;年老、体弱、婴幼儿、心肺疾患者输液速度宜慢;高渗盐水、含钾药物、升压药输入速度可稍快。头皮内静脉输按病情和年龄调节滴速,一般不超过20滴/分。输液过快,造成病人心衰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3、未注意配伍禁忌。静脉输液应根据病情需要,有计划地安排输液顺序。若需加入药物,应注意配伍禁忌,使之摇匀,检查清晰度,若为刺激性强的药物应确知针头在静脉内方可使用。违反药物配伍禁忌,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4、未履行告知、协助义务。静脉输液时,医务人员应协助病人摆好体位,冬季勿暴露注射肢体,以免着凉。嘱病人如发生溶液不滴、注射部位肿胀或全身不适等情况及时告知,以便处理。未履行上述告知、协助义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