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文言文的之字用法就是这么简单
“之”是一个多么简单的字啊,写起来就三笔,但是大家知道吗?“之”的用法是很重要的,在文言文中,“之”是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虚词。而且,这个字的出场率,差不多相当于咱们 现代文汉语中的“的”和“了”。几乎每篇文章都会出现很多次。
但是,它要比“的”和“了”重要多了。它的用法很多很多。下面,且看梅子老师给你举一些例子。
一、在小古文《狐狸和葡萄》中,有下面几个句子:
1、垂涎久之——已经流口水很久了
2、奈无猿升之技——无奈没有像猿猴那样的上树技术
3、贵重之品,罕见之物——贵重的物品,罕见的物品
4、世间卑鄙之辈——人世间卑鄙的人
5、拂人之性,违心之谈——违背人的本性、违背自己内心的言论
6、庸夫俗子方以之为食——见识浅陋的人才把它当作食物
这六个句子,有三种用法:
第1句——垂涎久之:之,句末语气词。不过这种用法,不算太重要,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第2至第5句中的“之”,都是结构助词的。
第6句——庸夫俗子方以之为食:之,代词,它。
但是这并不是“之”所有的用法,我再给大家举一些例子:
1、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余。
最后(他)走到东门城外的坟墓中间,走向那些扫墓的人乞讨残羹剩饭.
2、送孟浩然之广陵。
送孟浩然到广陵去,这里的“之”,意思是“到”。
到了初中,学习文言文《陈涉世家》的时候,还有一个句子。
3、辍耕之垄上。
停止耕作到田畔高地上(休息)。
所以,这3个句子中的“之”,是动词,到……去。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两个句子。
4、人之为学有难易乎?
人学习有困难和容易之分吗?
你看我们的翻译中,根本没有理会这个“之”,其实把“之”去掉,这个句子在现代汉语中也是行得通的——人为学有难易乎?
但是文言文中,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常常就要用到“之”,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之”的一个用法——取消句子的独立性,简称取独。
5、余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这个句子也完全可以把“之”去掉,改成“余独爱莲出淤泥而不染”。但是文言文不能省略,这个“之”的作用,也是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所以,第4句和第5句的用法是“取独”。这些用法, 小学生并不要求一下子全部掌握,可以在阅读中,慢慢体会,一点一点去理解。但是初高中是要懂了,因为考试要考的。
好的,知识点太沉重,我们还是来讲一点有趣的内容。“之”的故事还挺多的。而且,很有趣。
二、咱们历史上有一位著名的书法家,叫王羲之,他还有一个儿子,书法成就和他齐名,叫王献之。事实上,王羲之有7个儿子,每一个名字都有一个“之”字。
长子王玄之,次子王凝之,三子王涣之,四子王肃之,五子王徽之,六子王操之,七子王献之。
不仅如此,据统计,王羲之一辈人名有“之”字的12个,子侄辈有“之”22个,孙辈12个,曾孙13个,玄孙9个,五世孙4个。
问题来了,我们知道,古人是十分讲究避讳的,自己家族的长辈名字中用过的字,儿孙辈绝对不能用,不但不能用,平时读书遇到了,都不能读,写文章写到了也不能直接写,实在非写不可,不是写的时候缺一笔,就是用同音字替代。可以说,王羲之这一家,完全抛弃了避讳的传统习俗,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民国著名史学大师陈寅恪先生破译了这一文化之谜。陈寅恪指出,《北史》的记载“实非脱漏”(并不是遗漏或者漏掉了),六朝时期,天师道(又称“五斗米道”,道教早期流派之一)信徒以“之”字为名者很多,“之”在名中,是代表其宗教信仰,这与佛教徒以“释”、“法”、“昙”用在名字中相类似。也就是说,“之”用在名字中,只是代表宗教信仰,代表这个人是天师道信徒。
王羲之还有一篇非常著名的文章——《兰亭集序》,这篇文章里面一共用了20个“之”字,加上落款1个王羲之的“之”,一共有21个 “之”字,各有不同的体态及美感,无一雷同,都用了不同的书法书写而成。
《兰亭序》是王羲之47岁时的书作,记述的是王羲之和友人雅士会聚兰亭的盛游之事。全篇写的从容娴和,气盛神凝。被后世学书者尊崇为“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共计三百二十七个字,逸笔天成,而且变化结构、转换笔法,匠心独运而又不毫无安排造作的痕迹。这样的基于资质超群,功臣力深厚的作品,被评“为天下第一行书” ,确实是当之无愧的。
兰亭书法,符合传统书法最基本的审美观,“文而不华、质而不野、不激不厉、温文尔雅”。“内恹”的笔法偏重骨力,刚柔相济,点画凝练简洁;在书写技巧上包含了无数变化之道,仅一个“之”字就有十余种写法,在传统的“中和之美”的格式上成为样板。千余年来,历代文人多以《兰亭序》为标准,笔耕不辍。人们习惯地把书法家写《兰亭序》的水准作为衡量其传统功力的尺度。
原标题:【语文积累】“之”字这么简单,但也许你并不了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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