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题

5月10日,某商场为买进一批电话机,分别向甲厂和乙厂发出信函如下:我急需A型号电话机1500部,如你厂有货,请来函告知,具体价格面议.甲厂在收到该信后,给商场回了一封信,... 5月10日,某商场为买进一批电话机, 分别向甲厂和乙厂发出信函如下:我急需A型号电话机1500部,如你厂有货,请来函告知,具体价格面议.甲厂在收到该信后,给商场回了一封信,内容是:我厂有货,每部50元.如需要,请先付货款5000元.如我厂在5月20日没有收到你公司的回信,即表示你公司同意我厂的条件,我厂将径直发货至你厂.该商场在收到甲厂的回信后,认为可接受,但希望每部价格为45元,于是在5月19日,甲电话机厂收到该商场发出了第二封信,内容是:我商场愿意与你厂达成交易,但价格能否降为每部45元,货款部付方式我方接受,但希望你厂送货上门,并在6月1日前给予答复。该商场于5月20日收到乙厂报价信函,内容为:我厂有你需要的电话机,价格为每部40元,如同意购买,请在5月30日之前给予答复。该商场认为乙厂的价格合理,于是5月27日发出同意购买的答复,乙厂于5月29日收到该答复。问:
1,该商场发给甲厂、乙厂的信函在合同法上叫什么? 2,该案例中哪些信件属于要约,为什么? 3,如果甲厂未能在5月20日收到商场给甲厂的回信,该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可否径直发货?为什么?
4,如果商场发给乙厂的信由于邮局的原因未能在5月30日送达乙厂,乙厂并没有表示是否接受这封迟到的信函。该商场和乙厂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5,如丙与乙是竞争对手,知道乙厂与商场正在洽谈购买电话机事宜,丙向商场表示愿意与其订立合同,并且电话机价钱为每部30元,其目的就是阻止乙厂与商场订立合同,而后,在商场与丙接触的过程中,丙又不同意每部30元,致使商场错过时机,无法购买A型电话机。丙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商场可否要求丙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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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法律援助者之路
2010-05-23 · TA获得超过54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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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叫要约邀请。
2、甲厂的答复,商场给甲厂的第二封信,乙厂的答复。因为该三者均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因其向特定人发出且内容具体明确如包括具体的价格和数量。
3、合同不成立,甲厂不可径直发货,因为甲的信件属于要约,合同的成立须有对方的承诺,而在《合同法》上沉默不视为承诺。故未收到答复合同不成立。
4、如果信由于邮局原因位能在30号到达,构成承诺的迟延,对于迟延的承诺,除非要约人即乙厂及时通知因逾期而不接受而构成新要约,否则乙厂没有表示,视为接受承诺,合同成立。
5、丙厂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法》42条,恶意磋商,导致合同不成立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丙厂的行为构成恶意磋商。
hezhonggaoyi
2015-08-10 · TA获得超过3450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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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万5千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
试分析:
(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案:
(1)李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且显失公平系由于赵某欠缺交易经验所致,因此赵某有权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买卖合同一旦被撤销,合同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赵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财产。依上述理由,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撤销该花瓶买卖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58
条的规定,要求李某将花瓶退还给赵某,赵某将收到的花瓶款退还给李某。若李某愿意支付与该花瓶价值相当的价款,赵某也同意接受,赵某可以不用撤销该合同,由李某补齐余下的价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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