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哲的三大规律原理是什么?
马哲的三大规律原理:
1、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提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2、量变质变规律,提示了事物变化的状态。
3、否定之否定规律,提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两大理论
1、唯心主义
主观唯心主义:“万物皆备于我”“万物与我为一”“字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心外无理、心外无物、心外无事”“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
客观唯心主义:“道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皆是一理,有理则有气,天者,理也”
2、唯物主义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元气是构成世界的本体”“水是万物始基”“一天一地,并生万物,万物之生,俱得一气”。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万物皆一,齐万物而归一”“天不变,道亦不变”。
辩证唯物主义:“世界的本原是物质”。
三大规律举例
1、量变与质变:“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循序渐进”;“不打无准备之仗”;“有备无患”;“防微杜渐”“量变与质变”;“当机立断”;国民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
2、否定之否定 :“冰—水—汽”;“光的微粒说—光的波动说—光的波粒二像说”;“团结—批评—团结”;“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与辩证法自发的结合—近代唯物论辩证法的分裂—现代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的自觉结合”。
3、对立统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耐得寂寞,才能不寂寞;耐不得寂寞,偏偏寂寞”;“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物极必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