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到底算不算强奸,要不要判刑呢?
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到底算不算强奸,要不要判刑呢?
法律对婚内强奸的认定很谨慎,毕竟婚内强奸不同于一般的强奸。一个范围没把控好,很容易引起一些社会问题,如果有以下两种情况,可能会构成强奸罪。
第一种,身理因素无法进行而被强迫。男的下班回来很累,没有什么欲望,老婆因需求非要,自己强行来;再比如女性来月经或怀孕等情况强行发生性行为可能判婚内强奸。
第二种双方感情破裂,两人长时间分居,感情并不好,或有家暴为证据可以证明两人感情不好,也可能判婚内强奸。再比如对方已经提出离婚并进入法律程序,包括调解程序,这时丈夫使用暴力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的,可以构成强奸罪。
目前国内对婚内强奸包括恋爱中情侣间的强迫性行为是否认定为强奸都是相当谨慎的,而且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都会持这种态度。
婚内强奸案例分析:金某父亲为获拆迁利益让金女与孙某结婚,孙某提要与被金某女发生性关系,被金某拒绝,长达一年多拒绝发生关系,金某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孙建军不同意,同年6月趁着酒劲,孙某强行与金某发生性关系,孙某因婚内强奸被判刑3年,赔偿金女士18万取得谅解,缓刑4年。
这金女士婚是怎么结的,不喜欢人家完全可以拒绝,向对方表明,不能为了你父亲的一己私欲毁了男方,假如你这次离婚成功了,下次你父亲再有利可图,那么下一个男人一样让你给毁掉,你这是在助纣为虐!男方如果有金女士骗婚的相关证据,可以以诈骗罪起诉对方父女!
自从婚姻登记制度改革之后,现在有些任性的小夫妻一言不合就去办离婚证,和好了又去领结婚证,据说目前国内的最高记录是一对90后小夫妻一年内办了8张离婚证,9张结婚证,完全把婚姻当儿戏。如果夫妻关系合法存在期间的强迫性行为被认定为强奸的话,女性一方无理取闹而诬告丈夫的列子急剧上升,公安和检察院会累死,经济也会下滑,会有多少男性因此事在监狱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