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 急(若事情得以解决我把全部分给你) 事情在补充说明里,有点长希望好心人能帮帮我。。。真心求

我是一名设计师,去年跳进了一家不好的公司里面(后来才知道),这个公司不正规…主要是这个公司老板的侄儿子在这个公司跑业务,他侄儿子以前是在黑社会上面混的,他也没读多少书,有... 我是一名设计师,去年跳进了一家不好的公司里面(后来才知道),这个公司不正规…主要是这个公司老板的侄儿子在这个公司跑业务,
他侄儿子以前是在黑社会上面混的,他也没读多少书,有点…反正我是看不惯他,倒霉进到了这种公司里了,只怪我当初不知道,
要是知道我怎么也不会进来的。在公司里的时候他对我到是很客气,我估计是想把留在公司,因为说实话像我这种级别的设计师在大公司我不敢说,
但是在小公司里还是很难招到得。所以公司上上下下都对我客气很好。一直都没发生什么,但是这种公司我干着没劲,所以我做了大概4个月就打算走了,
做的极不舒服。就在我离开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在我离开公司的前几天有个客户是我谈的当时谈的不错,结果这个客户觉得我们公司的价格太高了就不找我们做。。。
然后再我辞职的那天下午我打给他他说如果比公司那个价格低他就做,我适当的低了一点。结果这个客户就我自己做了,
但是之前我给这个客户说清楚了的是我自己做与公司无关,他同意了的,而且那时我是辞职离开了公司的。
但是我倒霉在和客户一起去办手续的时候居然碰上了公司老板的那个侄儿子…我霉的,他们公司一向很黑,就想黑吃我,叫我等一会儿,
后来老板和他一起来了,硬说我抢公司的单子,后来…不用说了,我一个人…惨 从下午把我硬”留”到了晚上。开始说叫我给他们哪多少多少钱,
(那时我的工资还没给我算,因为还没到结公资的时间)我不干…凭什么啊,我当时就说那我不做这个客户了,他们也不答应,
他们的意思是说不管我做不做这个客户我都要给他们钱(好黑心),老板的那个侄儿子一直威胁我….要打我什么的。反正混混说的话。
哎我不想惹这些事呀,不知道会这样,也从来没遇到过。最后没办法,商量了我给他们2000块钱,但是我玩了心机说我说我现在没有这么多,
他们就叫我写欠条,逼我了好久…没办法不写走不掉。问他们工资他们说工资到时候另算。还让我留地址。。。
我以为这就没事了,过了10多天该给我发工资的时候到了,我打电话给他们算一下,有多少,然后抵那个钱,多的我就不要了,可是他们不居然说,
工资全部没有,还要让我给他们那个钱,我晕把我气的…想想以前在公司我一直努力的给公司做事,辛辛苦苦做那么久直到辞职的那天。。。
现在居然工资一毛都没有。还让我给他们钱。我心里特不是个滋味,他们好贪心好黑,看我好欺负,我忍无可忍了,大不了和他打一架......可是我不想
那样,毕竟我不想那样我只想公平的解决事情,我还是愿意拿那个钱给他们,但是我的工资必须发。不知道哪位能帮帮我。帮我想想办法,出出招。
最好可以说点法律上面的知识,他们犯了哪些法律,把法律的几条几条什么告诉我...感激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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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ta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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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5 · TA获得超过5.5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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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那欠条: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被他们胁迫写下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如果没有证据,很可能你要还这个钱了。

  2、关于你和客户:按理说,公司人员有个竞业限制义务,如果在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你在离职后这样做确实不妥。
  如果没有竞业限制的约定、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公司没有在你离职后给你补偿的:你可以做与原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但这客户是在你离职后联系的、还是在你离职前联系的,确定不好说清楚。
  建议:毕竟你有些理亏,如果你找不到证据证明被胁迫写欠条,可以像你说的,还上这笔钱。

  3、关于你的工资:和你的欠款是两个法律关系,公司必须支付你的工资。与公司协商索要不成时,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你还应先注意收集到你是该公司员工、与该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4、另外,如果公司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你还可以索要3个月的双倍工资。

  5、至于你要的“法律几条几条”:
  关于胁迫你写欠条的:
  (1)《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三项: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2)《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第二款: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注:关于被胁迫的民事协议或合同的效力,《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有差别,《民法通则》规定为无效,《合同法》规定胁迫不危害国家利益的是可撤销行为,理论界一般认为应以《合同法》为准,新法优先于旧法)。
  关于你的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第八十五条第一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6、关于你被从下午强“留”到晚上:因为没有超过24小时,不算是非法拘禁罪,但是非法拘禁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应受到治安处罚,如果你想追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需要提供确实被“强留”的初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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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那欠条: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被他们胁迫写下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如果没有证据,很可能你要还这个钱了。

2、关于你和客户:按理说,公司人员有个竞业限制义务,如果在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你在离职后这样做确实不妥。
如果没有竞业限制的约定、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公司没有在你离职后给你补偿的:你可以做与原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但这客户是在你离职后联系的、还是在你离职前联系的,确定不好说清楚。
建议:毕竟你有些理亏,如果你找不到证据证明被胁迫写欠条,可以像你说的,还上这笔钱。

3、关于你的工资:和你的欠款是两个法律关系,公司必须支付你的工资。与公司协商索要不成时,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你还应先注意收集到你是该公司员工、与该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4、另外,如果公司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你还可以索要3个月的双倍工资。

5、至于你要的“法律几条几条”:
关于胁迫你写欠条的:
(1)《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三项: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2)《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第二款: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注:关于被胁迫的民事协议或合同的效力,《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有差别,《民法通则》规定为无效,《合同法》规定胁迫不危害国家利益的是可撤销行为,理论界一般认为应以《合同法》为准,新法优先于旧法)。
关于你的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第八十五条第一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6、关于你被从下午强“留”到晚上:因为没有超过24小时,不算是非法拘禁罪,但是非法拘禁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应受到治安处罚,如果你想追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需要提供确实被“强留”的初步证据。

回答者: chitangwei - 十八级 2010-5-25 07:28

检举 1,从你的描述来看你是在受到恐吓的前提下写了借条。但是这种“恐吓”是你的主观推断。1,你身上没伤,无法证明你受到暴力胁迫;2,在你获得自由的第一时间你没有报警,事后再去证明你由于害怕受到侵犯而写了借条是非常困难的。 所以做好还钱的准备。
2,很显然你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竞业限制的问题。如果你能证明这个客户是在你离开公司以后才与之达成的协议,那么这笔生意你可以照做。
另外就是关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不到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每月支付2倍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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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nkoo7
2010-05-28 · TA获得超过15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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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仅16周岁 但是我想说:

可 以 申 请 劳 动 仲 裁 或 直 接 向 公 司 所 在 地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但是...
你能保证他们以后不在找你麻烦了吗?
而且他们这种人官方上肯定有跟他们同流合污的黑人 你搞不过他们

在事发当时你没有报警,事后...就很难说了。

就算弄到法律上了 说不定他们的威胁和恐吓会让你胆怯 在法律面前 你都不敢说出事实真相了 你一定认为不会 事情发生你就知道严重性了

现在事情还没有闹大吧! 我认为你应该冷静一点 试着继续和他们合作 放心 不会太久 只要记得 你是为了解决事情才和他们合作的 既然你是人才 我相信你一定知道怎么去合作 现在看他们的态度很明显就是威逼你 而你以卵击石根本不行。 如果没有继续合作的机会 那你就和他们黑白两道对 让他知道 你不是好欺负的 可是首先你要有这个能力

法律上的知识你有的再多 “秀才见到兵 有理说不清”你不是也没辙吗?

人家玩的不是正义 就是一种不讲理 你看 工资也不给 还要你给钱 明摆着的么 就算触犯了法律 你又能怎么样呢?

反正我说的这些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 也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

我刚建这个号码 你是第一个让我回答问题的人

很现实的告诉你,我要分。也不白费我没找任何资料完全凭思想斗争和脑汁了 不像其他回答者 还查什么法律资料 重点就是
|-----秀才见到兵 有理说不清---------

记得 我要分

我的回答你要是不看真的会后悔,就算不照做也可以参考啊!

妹妹我今天就说到这,加你好友了 有什么不懂 继续 以后就是朋友 】

看在这么多字都是我一个一个敲出来的面子上 加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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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聪虎子
2010-05-25 · TA获得超过12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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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们从下午把我硬”留”到了晚上。 )构成非法拘禁罪。
本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第238条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拘禁过程中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应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

2 构成敲诈勒索罪 客观方面表现为威胁他人,使之处分财产。
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还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根据我国《刑法》274条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板的侄子触犯了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因此应数罪并罚。

参考资料: 部分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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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unrise
20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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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你的描述来看你是在受到恐吓的前提下写了借条。但是这种“恐吓”是你的主观推断。1,你身上没伤,无法证明你受到暴力胁迫;2,在你获得自由的第一时间你没有报警,事后再去证明你由于害怕受到侵犯而写了借条是非常困难的。 所以做好还钱的准备。
2,很显然你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竞业限制的问题。如果你能证明这个客户是在你离开公司以后才与之达成的协议,那么这笔生意你可以照做。
另外就是关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不到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每月支付2倍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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